网站首页
手机版

残疾赔偿金标准一审辩论结束前能否调整?

更新时间:2023-10-14 00:05:05作者:未知

残疾赔偿金标准一审辩论结束前能否调整?

一、残疾赔偿金标准一审辩论结束前能否调整?

残疾赔偿金标准一审辩论结束前能够调整。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应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残疾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

对于残疾赔偿金的范围,应注意如下几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依据是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这种赔偿依据需要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得知。如果伤残等级较轻但对受害人的职业造成妨害,严重影响受害人就业收入的,可以适当提高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如钢琴家手指伤残等情况。另一方面,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在一定幅度内减少或增加残疾赔偿金的总额。

(2)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经常居住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数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因此,如果是在城镇生活多年的农村居民,且在城镇有收入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使用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予以计算。另外,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如果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不再区分受害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收入来源等因素,其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陕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因为交通事故或者是因为其他方面的伤害导致残疾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至于具体的采取赔偿金的标准,想要调整的话,是可以在一审辩论终结之前来进行调整的。但是残疾赔偿金也是需要根据当地居住的标准来确定。

本文标签: 赔偿金  标准  残疾  

为您推荐

残疾赔偿金标准一审辩论结束前能否调整?

残疾赔偿金标准一审辩论结束前能够调整。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在一审辩论终结之前的话,可以要求调整残疾赔偿金的标准。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作出的标准要求。

2023-10-14 00:05

城中村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商解决吗 城中村拆迁离婚了女方有没有赔偿

可以协商解决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需要双方先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去处理的,但是如果确实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可以选择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与是否是城中村的夫妻是没有关系的。

2023-10-14 00:05

发生交通事故至二人死亡二人伤怎么办?

交通事故至二人死亡二人伤将会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除此之外不仅仅是刑事责任的承担,实际上还存在着民事方面的赔偿,比如说有一些医疗费用的赔偿误工费用的赔偿以及护理费用赔偿。

2023-10-14 00:05

未达到伤残等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未达到伤残等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赔偿的标准,如果没有造成伤残的情况之下需要赔偿的包括由交通费用,误工费用和财产损失方面的费用,比如说如果是误工费应当是根据劳动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来确定的

2023-10-14 00:04

杀人犯律师辩护的意义是什么

杀人犯律师辩护的意义包括是律师的职责所在,并且最大程度的减少冤案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被告人的利益,宣传法治的工作,有的案件虽然没有办法改变最后的结果但是被告人的权力需要保障。

2023-10-14 00:04

嘉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规定吗(嘉兴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有规定的。如果当事人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受伤需要接受治疗的,需要在结束治疗的最迟十五日之内到当地的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如果超过鉴定时间的鉴定中心有权不予受理。

2023-10-14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