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起诉状交给谁 医疗侵权诉讼
2023-11-06
更新时间:2023-11-06 20:11:01作者:佚名
一、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起诉状交给谁?
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起诉状交给法院。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法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
2、患者有损害结果。必须具有客观性、真实性、确定性。
3、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直接、间接因果关系,一果多因。
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有过错。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履行了告知义务,但患者拒绝或放弃知情同意权,如放弃继续诊疗的决定、故意怠慢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等,不能认定医务人员侵害其知情同意权。
(3)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符合紧急医疗规范的情况下实施的医疗措施,造成患者出现一些不良后果,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法定情形下,医疗机构未履行紧急救治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人员注意事项是什么?
1、有义务具备相同时间、地域等客观条件下医务人员通常所应具备的医学知识和技术。
2、有义务使用相同时间、地域等客观条件下医务人员在诊疗同类疾病时所使用的技术。
3、有义务在诊疗活动中做出最佳合理的判断。
三、医疗纠纷处理要哪些程序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目前我们国家关于医疗方面的一些纠纷,如果发生侵权行为的话是需要由对应的人员承担侵权责任的,这是属于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一种明确的义务,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具体的赔偿或者说是侵权责任的承担,不能够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方式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