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哪些是属于女方的财产呢 离婚后哪些是属于女方的财产呢怎么算
2024-02-20
更新时间:2024-02-20 05:02:09作者:未知
虽然结婚是一件非常喜庆的事情,但是很多人走进就像走进地狱,我国家暴案例多次发生,虽然现在是一个文明社会,但是家暴缺不停发生,其中很多事情双方发生争吵大打出手,但是现实中,由于长期存在的观念误区等问题,一些家暴事件即使报警也无法得到及时处理,导致悲剧发生。比如令居劝架和稀泥,那家暴婚姻法律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找到家暴的证据,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家暴呢?
(1)、证人证言。如果有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地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向这些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公安机关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鉴定出是何种伤情。
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惩罚规定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