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打架已辞退还能罚钱吗?(员工打架已辞退还能罚钱吗怎么处理)
2023-08-11
更新时间:2023-08-11 15:08:57作者:佚名
我们的房子在日常中没什么问题,但是一旦遇到征地拆迁就会发现问题百出,其中的缘由不言而喻,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违法建筑,而违法建筑中最为集中的认定观点就是无证,但是无证房屋就一定是违法建筑吗?
中原县在2017年的征地拆迁中统计出一批无证房屋,其中王先生一家的房屋也在这批房屋之列。王先生一家的房子是典型的老式2层建筑,位于湖畔,建于1990年,是王先生的父母参照国外建筑建造,其父母死后,王先生一家由国外返回国内定居一直居住至今,该房屋地块是当时其父母单位分配给高级职工的,后来由于单位进行了合并,产权登记事宜就搁置了下来。2017年5月份,该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拆迁方于2017年6月份向王先生送达了《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王先生限期拆除,否则将进行强制拆除,对于被拆房屋将给予一定补偿,金额非常低,仅仅能挽回建筑建造成本。
王先生为了保住父母的心血,随后在律师的指导下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认定拆迁方作出的《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违法,并撤销该通知书。
法不溯及既往,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不应该由拆迁时的法律进行认定,而应该由房屋建造时的法律进行认定,该房屋虽然没有产权证明,但是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房屋所有权确系其父母所有,而王先生作为其父母的继承人,则有权继承该房屋的所有权,所以王先生为本房屋的所有权人,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而产生的无证房屋,应本着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人性化处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第四条明确要求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最后法院确认了《违法建筑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违法性,要求拆迁方撤销该通知书。王先生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补全了房屋的手续,住了30多年的房子终于有了房产证。
无证房屋形成的原因多种多样,相关部门应该结合房屋形成的时间、原因、用途进行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一些拆迁方出于私利考虑,以拆违之名行征地之实,所以如果在征地拆迁中你的房子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也不要轻言放弃,因为无证房屋并不一定就是违法建筑,如果轻易妥协你可能就掉入了拆迁方的陷阱;即使你的房子真的是违法建筑,也不意味着在征地拆迁中拿不到征地拆迁补偿款。
王先生由于在本案中由于积极配合律师调查取证,同时对于拆迁补偿有着极大的耐心,能够冷静处理遇到的问题,所以在一审中就圆满的解决了问题,但是也有一部分被征收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在二审中才使问题得以解决,所以被征收人面对切身利益受损的情况下不应轻言放弃。只要积极维权,那么正义就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