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贩毒案件开庭就宣判吗 一般贩毒案件开庭就宣判吗
2024-03-30
更新时间:2024-03-30 07:33:34作者:未知
一、公司向股东借款要交所得税吗?
公司向股东借款不需要交所得税,借款属于往来款项,不是取得的收入,不涉及纳税义务的。根据规定,公司向股东借款应该写书面合同。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范围有哪些?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三、公司向股东借款后拒不偿还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不管是公司向股东借款还是股东向公司借款,在此过程中不交纳任何税费。但确立是债务债权关系的话,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因为不签书面借款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非常多,除了借款合同,要保留好已经支付借款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