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开庭申请提出时间的规定是什么(延期开庭申请的法律规定)
2024-02-18
更新时间:2024-02-18 05:03:06作者:佚名
我们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为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论的情况数不胜数,夫妻双方都希望孩子能与自己一方生活,在实践中一方为了实现争得孩子的抚养权,愿意不惜一切代价,那么在诉讼离婚中,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
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3、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8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8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4、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
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