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根据规定贪污罪是什么犯

更新时间:2023-06-15 17:40:37作者:未知

根据规定贪污罪是什么犯

一、根据规定贪污罪是什么犯?

1、贪污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

贪污犯罪是损害国家公职人员廉洁性的一种犯罪,贪污国家财产只需要实行行为就已经侵犯了公职人员的廉洁性,但并不一定已经存在国家财产损失的后果。因此贪污犯不是结果犯而是行为犯。

2、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依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所划分的犯罪类型。如果只有一定的危害行为而无法定的危害结果,那就不构成结果犯。行为犯则是指依据危害行为就可以认定为犯罪的情形,并不要求存在危害结果。

二、哪些行为可能会构成贪污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可能会构成贪污罪。

1、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主管,主要是指负责调拨、处置及其他支配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管理,是指负责保管、处理及其他使公共财物不流失的职务活动;经营,是指将公共财物作为生产、流通手段等使公共财物增值的职务活动;经手,是指领取、支出等经办公共财物因而占有公共财物的职务活动。此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管理公共财物的职务便利,也包括利用职务上有隶属关系的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利用与职务无关仅因工作关系熟悉作案环境或易于接近作案目标、凭工作人员身份容易进入某些单位等方便条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不成立贪污罪。不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要件,相对于不同的贪污行为而言,具有不同的含义。

不能认为,只要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就必然成立贪污罪。换言之,不是任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都能成立贪污罪,只有当国家工作人员现实地对公共财物享有支配权、决定权,或者对具体支配财物的人员处于领导、指示、支配地位,进而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的,才能认定为贪污罪。否则,只能认定为盗窃、诈骗等罪。

2、必须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3、必须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对象必须是公共财物,而非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但不限于国有财物,因为贪污罪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些主体完全可能贪污国有财物以外的公共财物。

国家工作人员,可能会利用工作之便,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等的行为,且此类行为实施之后,并不需要造成严重的后果才能认定特定的工作人员涉嫌犯了贪污罪。故此,只要发现自己的身边存在实施了贪污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可向相关部门举报。

本文标签: 贪污罪  而不是  行为人  

为您推荐

根据规定贪污罪是什么犯

贪污罪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同时也是故意犯、而不是过失犯。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将贪污罪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贪污罪是行为犯意味着即使贪污的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贪污行为人依旧有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

2023-06-15 17:40

脑死亡工伤应该怎么赔偿?(脑死亡算工伤吗)

脑死亡工伤应该根据工伤认定的情况,还有就是对方的损失来进行一定的赔偿。因为实际上根据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当中规定,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导致死亡的情况之下,近亲属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

2023-06-15 17:40

关于仲裁裁决效力是怎么样的 仲裁裁决有什么效力

仲裁裁决效力是实行的是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和法院下达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裁决书的内容的话,那么另外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3-06-15 17:40

辨认笔录辨认对象见过后还可以辨认吗

辨认笔录之前,如果已经见过辨认对象的话,那么不能够再进行辨认了,就算再进行辨认也不能够作为定案的依据,笔录在进行辨认的时候需要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否则的话是不能够作为案件的依据。

2023-06-15 17:39

交通事故致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致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根据治疗的必要费用赔偿医疗费、根据误工的天数以及正常工资赔偿误工费、根据伤残等级以及残疾系数赔偿残疾赔偿金,若是残疾者有需要扶养的人,还需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人。

2023-06-15 17:39

交通事故十级残疾能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十级残疾可能赔偿几千、也有可能赔偿几万元,当然,也有可能赔偿其他的数额,具体赔偿多少钱,与残疾方是否是受害方、治疗残疾需要花费的医疗费、住宿费等费用有关。

2023-06-15 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