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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怎么处理(工地上突发疾病死亡责任承担)

更新时间:2023-07-07 10:08:29作者:佚名

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怎么处理(工地上突发疾病死亡责任承担)

一、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怎么处理

可认定未工伤,用人单位补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平均收入的20倍,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情况,家属可申请工伤认定,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发放;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二、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什么资料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三、申报工伤的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在建筑工地突发疾病死亡可享受工伤一次性赔偿待遇,家属需要凭借死亡证明去用人单位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分为一次性补偿、抚恤金和丧葬费,赔偿款通常是一次支付,如果在赔偿金上有争议,家属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标签: 丧葬费  工伤  建筑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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