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符合逮捕条件(构成逮捕的条件)
2024-02-04
更新时间:2024-02-04 07:33:51作者:未知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权的经济权利”。对作品的使用、收益、处分权。使用作品权是著作财产权中的核心部分。包括如下方面:以物质形式使原作品再现的复制权。
1、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 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
2、保护期不同。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
而著作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保护期限。在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内,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应当注意:此处所说的“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主要是指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
3、内容不同。著作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的内容,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著作财产权则是使著作权人获得财产利益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内容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4、限制不同。著作人身权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的限制,而著作财产权则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的限制。
一般来说,其著作人身权是不能够进行更改的,因为作品的创造人是改变不了的,该作品是由创作人进行创作的。而著作的财产权是可以进行变更,可以根据实际双方之间所进行的转让来将财产权进行变更。且两者之间所涉及的保护期也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