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立的条件是什么(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
2023-07-16
更新时间:2023-07-16 17:37:49作者:未知
一、偷税逃税骗税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构成、犯罪方式、量刑标准存在区别。具体的区别是:
1、犯罪构成不同。
(1)、偷税是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2)、逃税是对构成刑事犯罪的偷税行为的称谓,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
(3)、骗税是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表面形式合法。纳税人用假报出口等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经过公开的合法的程序,骗得税务机关信任,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骗取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的行为,并在表面上具有合法性。
2、犯罪方式不同。偷税是以欺骗、隐瞒的方式逃避纳税,骗税是用欺骗手段获取出口退税,逃税是故意逃脱税收的行为。
3、量刑标准不同
(1)、偷税对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逃税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骗税是有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偷税漏税立案标准
偷税漏税立案标准,是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二)、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三)、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偷税逃税和骗税都是违反税务缴纳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在犯罪行为的实施和结果上有所不同,企业出现偷税逃税行为,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都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偷逃税数额占营业总额的百分之十,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