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加班不执行工资支付合理吗 周末加班不执行工资支付合理吗怎么办
2023-10-26
更新时间:2023-10-26 15:09:31作者:佚名
一、劳动者拥有固定工资有加班费吗?
劳动者有加班的就有加班费,一般来说,员工的工资会包括岗位基本工资、各种津贴、绩效工资、奖金等。固定工资是指根据劳动者的职位、工作经验、学历等给予的岗位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
职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否则就视为加班,企业应该支付加班工资。职工加班一般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超过这一规定,即使以加班费的形式给予补偿也是不合理的。
固定月工资有加班费,根据《劳动法》44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加班的劳动者必须要进行调休,不能调休的话,那么需要来进行工资的支付,这个工资的话是不能够低于平时的150%来进行的。
二、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员工在单位进行加班的,就有加班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加班的工资有明确规定的,出现加班的情况,应该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费基数的,应该按照法定要求执行,支付给劳动者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