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上关于辩护人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2023-05-11
更新时间:2023-05-11 02:43:11作者:未知
一、生产劣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1、构成生产劣药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述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行为是选择性关系,行为人实施其中一个行为即构成犯罪。本罪为结果犯罪,即无后果不构成犯罪。
二、生产劣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者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药延误治疗,致使病情加剧而引起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
(1)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
(2)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对严重危害的结果采取积极追求的态度,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
从司法实践中看,本罪大多具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但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无论出自何种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认定为生产劣药罪,需要对行为人判处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犯生产劣药罪的是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过失行为并不构成此罪,这项罪名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公民的身体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