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人不一样怎么办?
2024-06-20
更新时间:2024-06-20 10:04:28作者:未知
一、拖欠工资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人不一样怎么办?
拖欠工资公司法人和实际控制人不一样都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也就是需要由公司来支付工资。公司如果出事,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都要负上法律责任的。法人责任与外部个人责任的关系
1、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其职务行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以其在履行职务时有无过失为依据。只有有过失的,个人才可能承担责任。
2、违约责任只能由法人承担,而不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承担。无论是劳动合同还是集体合同总是以法人的名义签订的,只能由法人来承担义务以及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
3、法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个人才承担外部责任。依我国劳动法规定,只有对劳动者造成严重的人身侵害,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才直接承担个人责任。
二、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2、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1)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话,那么按照法律要求规定必然是需要承担工资支付的责任的,这一点是非常的重要的,同时还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是不是一致的情况之下,公司仍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一点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