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一次开庭多长时间?(诉讼离婚需要开庭几次)
2024-03-01
更新时间:2024-03-01 17:37:07作者:佚名
一、从逮捕到开庭得多长时间?
从逮捕到开庭得多长时间,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通常状况之下的话,还是需要几个月左右的时间。
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 调查最长37天,逮捕后 调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
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 调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个月;法院阶段:最长20个月。所以,重大复杂案件,最长两年以上,而有权 机构过问的,会更长。
3、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如果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案件事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益,不可以坐等、拖沓--每一个诉讼阶段,即公、检、法或说侦、检、审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都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分别针对三 机构不同的司法文书和掌握的证据材料展开具体辩护工作,向三 机构分别提出不同的刑事律师文书,说服办案 机构把律师的辩护观点写入《起诉意见书》或者《起诉书》或者《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如果只在法院阶段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就丧失了在公、检阶段可以落实的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的机会。
二、我国批准逮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安 机构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 机构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会讨论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 机构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 机构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 调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 机构。
公安 机构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 机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 机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 调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批准逮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如果说公安 机构认为符合批准逮捕条件的话,那么应当及时的上报检察院,酒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或者是不准许批准逮捕的决定,当然,不管是做出什么样的决定都是需要由公安 机构执行。然后才能够进一步的 调查,并且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才能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