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贪污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3-04-21
更新时间:2023-04-21 15:11:57作者:未知
一、诈骗罪退赔款如何追回?
对于诈骗案件的赃款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侦查案件时一并进行追缴的,而在追缴赃款的时候,不能对嫌疑人合法的财产进行追缴,如果是嫌疑人合法财产的,应该及时退还,赃款赃物是属于被诈骗人员的,就会进行退赔。
1、要想将被诈骗的钱追回来,首先可以报警,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
如果是支付宝转钱可以去投诉带上聊天记录以及转账记录微信也是如此只不过支付宝的追回率比较高。
2、被诈骗的钱不一定能追回来,只能说有被追回来的可能,但概率很低,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关du部门的重视。诈骗案件一般比较难破,调查取证不方便,破案时间会比较长,不利于追回受害人损失。
3、作为受害人,积极主动联系警方,提供尽可能多和详细的助于破案的信息,有利于尽快抓到罪犯,追回损失。若警方短时间内无进展,也不要太过于着急,耐心等待同时汲取教训,不要再次上当受骗。
4、待警方破案后如果追缴回了赃款可能性返给受害者,但赃款被挥霍,犯罪人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并且他的家属和其他人也不愿意替他退赃,则被骗的钱将不能被追回来。
对一切的违法犯罪所得要进行追缴,所以诈骗案件的赃款是会进行追缴。公安机关对诈骗案件进行立案后,会对案件进行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如对犯罪嫌疑人的住所进行搜查、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调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有诈骗犯罪所得的,会一律进行查封、冻结,不属于嫌疑个人合法财产的,就会进行收缴,在结合被害人的报案,确定追缴的财物是否属于被害人,如果是属于被害人的,就会进行退赔,不属于被害人的,一律要上缴国库。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诈骗罪的犯罪行为人在实施诈骗行为之后,如果是数额较大的,此时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公民机关在确定数额确实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时,就会对该行为人以及其犯罪行为立案侦查,但是受害人的财产不一定可以追回,还要看行为人是否已经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