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拘留可直接批捕吗? 没有拘留直接逮捕
2024-06-16
更新时间:2024-06-16 10:04:07作者:未知
一、公职人员被批捕开除吗?
公职人员被批捕不会开除,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二、批准逮捕的程序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当公民做出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都将会受到司法部门的调查,那么当公安机关调查完毕后,也是可以申请将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那么逮捕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预防犯罪嫌疑人再次做出违法行为,当证据不充分时,检察院也是会驳回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申请。
目前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定罪量刑都不能够认定是属于犯罪行为,所以公职人员在被调查过程当中如果存在着被批准逮捕这样的一种强制措施的话,是不能够认定成伪存在犯罪行为。因此在这个阶段的话,公职人员也是不会被开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