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终结后一次性待遇有什么 工伤终止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助怎么算
2023-07-22
更新时间:2023-07-22 07:36:39作者:佚名
一、劳动者鉴定轻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属于轻伤的,获得以下赔偿: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二、劳动者工伤赔偿有什么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鉴定轻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员工认定的工伤等级不同,所获得的工伤赔偿也不同,认定为一级伤残的,可以获得本人两年的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可以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向单位索要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