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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宁都县2023年助学贷款在哪办理

更新时间:2023-08-20 23:00:11作者:未知

赣州宁都县2023年助学贷款在哪办理

  审贷地点

  1.宁都中学代办点

  (1)服务对象:宁都中学毕业学生

  (2)具体位置:宁都县梅江镇文鼎路一号,高三年级A栋一楼111

  (3)办理时间:7月20日-8月底

  2.宁师中学代办点

  (1)服务对象:宁师中学毕业学生

  (2)具体位置:宁都县梅江镇梅江南路63号,综合楼一楼值班室

  (3)办理时间:7月20日-8月底

  3.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服务对象:四中、英才、春晖及其他社会考生

  (2)具体位置: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南路57号(原进修学校院内一楼西侧)

  (3)办理时间:7月20日-9月底

  审贷程序

  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宁都中学业务办理点、宁师中学业务办理点)就近办理。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为了避免办贷高峰期人员密集和排队久等,建议续贷学生选择远程续贷)

  1.首次贷款申贷流程:

  首次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进入),完成注册,如实填写个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此程序请学生自行完成)

  2.首次贷款需要的材料: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宁都中学毕业生、宁师中学毕业生优先选择自己所毕业的高中贷办点就近办理)办理手续。(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正楷字签写好借款学生姓名和办贷当天日期);(4)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系统会自动提示),还需要携带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用正楷字签写各自的姓名,并由借款学生填写好“个人承诺”)。

  3.现场续贷申贷流程:

  在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入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和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为避免排队等候,建议续贷学生均申请远程续贷)。

  4.现场续贷需要的材料:(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办理人签好借款学生的姓名和当天办贷时间)远程续贷:①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选择“网上签订合同”。②下载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进行实名认证。(远程续贷必须由学生本人操作进行实名认证。)注意事项:(1)续贷学生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必需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先更换共同贷款人,再按首次申贷流程现场办理。(2)如果续贷学生的学历已提升,必需先到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变更学历后再进行远程续贷。(3)如果续贷学生要提前还款,又要办理续贷,一定要先办理学历变更、办理好续贷后再还款。(4)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于当年9月3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规定时间内未录入电子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5)签订电子合同的学生,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印合同。(6)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入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2次。

  5.信息变更:毕业后在还款期限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①毕业后专升本或考取了研究生的学生,由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资助中心办理信息变更(复印件背面写好院系、专业、学制、联系电话)。②学生休学或在读期间服兵役,由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学校开具的休学证明材料(或保留学籍申请审批表)到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点办理信息变更。③学制、学历有误或其他错误信息变更,由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资助中心办理信息变更。

  (4)咨询电话:0797-6817021

本文标签: 学生  借款人  宁都县  在线  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