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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瑞安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更新时间:2024-04-24 00:27:44作者:佚名

温州瑞安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温州瑞安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认定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有居住证的申请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办理中的也不予认可);

  (3)学历证书原件;

  2011年试点工作启动前,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直接认定的(非国考、非免试的认定人员),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县级及以上档案管理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印章;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在zscx.neea.edu.cn/html1/folder/2205/1792-1.htm下载打印;

  (6)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需提交证书原件(免试人员需提供);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单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请书写:姓名、认定资格种类、身份证号。照片是用于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

  在网报时,凡能够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或其他统一电子信息校验比对的,只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校验比对不成功的申报对象,需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接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核查发现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不予认定。

本文标签: 原件  居住证  复印件  人员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