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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台州路桥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台州市路桥小学招生)

更新时间:2024-05-27 00:18:09作者:未知

2024台州路桥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台州市路桥小学招生)

  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第一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同)户籍登记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在学区内,且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②适龄儿童和监护人户籍登记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在学区内,且监护人常住在本学区;③符合2012年前各级政府规定的招生条件。

  2.第二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适龄儿童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区招生文件公布日以前迁入);②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且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

  3.第三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且具备镇(街道)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②适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房产都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③适龄儿童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招生报名开始前迁入)。

  4.第四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②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③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且具备镇(街道)内社保。

  5.第五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①监护人房产在学校所在镇(街道)内;②监护人具备镇(街道)内社保。

  6.第六批次

  先按照监护人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间先后安排入学,其次按照监护人办理社保时间先后安排入学。

  7.第七批次

  按照监护人在路桥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时间先后安排入学。

本文标签: 监护人  户籍  适龄儿童  区内  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