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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一完全学校小学部2023年秋期招生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07 10:44:59作者:佚名

南阳市第一完全学校小学部2023年秋期招生公告

  南阳市第一完全学校2023年秋期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十二里河以西,焦枝铁路以北,312国道以东,武侯街道办事处行政边界以南的卧龙辖区居民。

  二、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继续实施房产周期学位认定原则,原则上每一套住房小学6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划片入学的机会(同一父母或同一监护人的子女除外)。

  2. 根据上级招生工作安排,我校不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点。该类学生可就近到6小、11小、17小、18小、19小、23小、44小、45小、46小、47小、中光学校、14中小学部、卧龙区实验学校报名点登记。

  三、资料提交

  1.提交时间:

  一年级新生:8月10日—8月1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2.提交内容:

  ①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要求:与父母同户需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三代同户需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各1份。

  ②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原件及复印件和半年以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③出生医学证明及学生信息页复印件。

  ④儿童计划免疫证及学生信息页复印件。

  【七年级新生只用提交以上①②项材料】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备齐,一并放入自备档案袋中,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适龄学生情况登记表(一年级新生到校后领取),并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3.提交内容要求:

  ①户口本要求中心城区户口,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要求入学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住。

  ②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和半年以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

  ③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和单位的保障性住房:须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半年以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付款票据。

  ④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不动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⑤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不动产信息查询办法:

  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推出住房证明“掌上办”。开辟出三种网办渠道:

  (1)办事企业和群众可关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服务平台→住房证明,填写本人信息后可获取本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办事群众可点击“住房证明结果信息下载”,下载带有电子印章的结果证明。

  (2)直接百度搜索“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实名注册登录后,在“住房证明”板块办理;

  (3)下载“南阳市不动产手机APP”进行办理。具体操作指南制成视频。大家可以相互转发,方便近期学生上学,学区房资格审查需求。

  4.提交地点:

  一年级:第一完全学校小学中楼一楼。

  四、学校资料审查

  学校资料审查(初中:8月5日——15日,小学:8月13日——15日)招生学校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入户调查等,对非本学区生源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特别说明:

  一年级新生,请一名家长带领孩子,携带完整入学提交内容从东门领号入校,入校后听从老师安排,感谢您的配合。

  五、公示

  8月25日——28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进行问题纠错,发放《入学通知书》。

  

本文标签: 南阳市  不动产  住房  学生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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