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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卧龙区​实验学校2023年秋期招生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04 12:40:47作者:未知

南阳市卧龙区​实验学校2023年秋期招生公告

  南阳市卧龙区实验学校2023年秋期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卧龙区实验学校:卧龙路以南,北京路以东,滨河大道以西,雪枫路以北(不含崔庄村村民户口子女)。

  二、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符合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网上报名

  1.时间: 8月3日—6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办法:所有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需由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陆 “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3.操作步骤:(见后面)

  4.提交资料:

  (1)提交时间:8月10日——12日

  (2)具体办法:

  中心城区户口需提供以下证件:①户口本(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②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③出生医学证明;④接种免疫本和入学接种查验证明,到学校指定位置递交。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四是出生医学证明。五是接种免疫本和入学接种查验证明。随迁子女家长准备齐以上证件到学校指定位置递交资料。

  以上证件需提交原件并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需贴上网报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最后签写“诚信承诺书”。

  补充说明:①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须提交正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票、不动产发票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无产权证的经济适用房,须提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全套手续和原始付款发票及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拆迁就地安置的,须提供原始的拆迁就地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存根和相关付款票据;祖孙三代共住房且同户口簿的,须同时提交不动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②非住宅性质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地下室、车库等)和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③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劳务合同必须为一年以上,并且需提供一年以上工资流水。

  四、学校资料审查:小学:8月13日——15日。学校按照网上报名信息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中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入户调查等,对核查非本学区生源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五、主管部门审核:8月16日——24日。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班额控制等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统筹进行生源均衡。

  六、公示:8月25日——28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

  

本文标签: 学校  卧龙  监护人  学生  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