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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十四中学校小学部2023年招生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07 16:52:51作者:未知

南阳市第十四中学校小学部2023年招生公告

  南阳市第十四中学校小学部2023年招生公告

  一、学区范围

  1.八一路以南,工业路以西,车站路以东,中州路以北;

  2.车站路以西,杏花村前街以北,货场路(接八一路)以南,焦枝铁路以东。

  二、招生对象

  1.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特别提醒:学生的户籍地址要与家庭住址保持一致。

  三、提交资料

  1)中心城区户口学生需准备资料:

  中心城区户口簿(与法定鉴户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与爷奶同住者须提供学生父母无房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免疫证及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证件:

  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一年以上的南阳中心城区的劳动就业合同(临时签订、虚假无效)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是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

  (3)准备齐以上证件的家长,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装入自备的档案袋,把学生资料卡(届时找工作人员领取)填写完整,贴在档案袋正面,到学校指定位置递交。

  四、资料审查

  1、8月10日:居住在新华西路以南、工业路以西、中州路以北、焦枝线以东的中心城区户口居民到学校提交资料。

  2、8月11日:居住在八一路以南、工业路以西、新华路以北、焦枝线以东的中心城区户口居民到学校提交资料。

  3、8月12日上午:新华西路以南、工业路以西、中州路以北、焦枝线以东区域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随迁子女。

  4、8月12日下午:八一路以南、工业路以西、新华路以北、焦枝线以东区域居住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随迁子女。

  五、时间安排

  学校资格审查:8月13日——15日

  主管部门审核:8月16日——24日

  公示:8月25日——28日

  

本文标签: 复印件  中州  原件  学生  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