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永康市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发布!
2023-05-09
更新时间:2023-05-09 12:49:37作者:未知
谷里中心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谷里中心幼儿园将于2023年5月6日起开始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请相关家长准备好相应的材料,按要求及时进行网络信息录入、现场核查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年龄要求及班额数
1、小班:年满三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2、谷里中心幼儿园小班班额:7个班
招生范围
具有谷里街道箭塘社区、荆刘社区、向阳社区、石坝社区、周村社区、新民花苑、泉塘公寓、瑞安翠湖山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
幼儿园在满足本园招生范围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根据空额情况招收招生范围外适龄幼儿。
收费标准
保教费:780元/月/生按学期收取;
伙食费:12元/天/生,按学期收取;
床上用品:287元(含盖被、垫被、枕头、席子、全棉夏被、包装袋),家长自愿购买,届时由家长直接交费给供货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保教费、伙食费的收费工作于2023年8月10日后通过江宁区缴费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步骤待幼儿园通知。此系统为唯一缴费系统,请各位家长认准此系统,谨防网络诈骗。
材料提供
1、谷里户籍幼儿:提供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幼儿页)的原件。
2、符合政策照顾对象家庭的幼儿:提供孩子的户口簿(户主页、幼儿页)的原件,符合政策照顾的相关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在谷里的证明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提供孩子的户口簿(户主页、幼儿页)的原件,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在谷里的证明材料。
3、江宁户籍(非谷里户籍)幼儿:提供孩子的户口簿(户主页、幼儿页)的原件;实际居住在谷里的证明材料。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户口簿(户主页、幼儿页)的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儿童保健手册、由江宁区公安籍贯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居住地址为谷里)、在宁缴纳社保凭证,或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等。
5、具有南京户籍(江宁区外),监护人一方为谷里街道常住户籍且实际居住在谷里街道的适龄儿童:提供孩子及监护人户口簿(户主页、幼儿页)的原件、孩子出生证的原件、实际居住在谷里的证明材料。
招生方式及步骤
1、5月6日-14日:家长网上录入信息并选报幼儿园
家长通过“江宁区教育服务平台”网页或“我的江宁”手机APP页面,进入《南京市江宁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基本信息录入(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上传相关附件信息(请务必先拍照再上传,保证上传材料准确清晰)。家长根据招生公告,直接在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选报幼儿园,每位家长可以选择两所幼儿园,分第一意向、第二意向进行报名。幼儿园将优先录取第一意向选报本园的幼儿。
2、5月19日:电话通知
电话通知网审结果及是否需要现场审核,家长务必保持电话号码准确且畅通。
3、5月20日-21日:当面审核
需要面审的家长根据幼儿园电话通知,携带所有材料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核验。
4、5月26日:结果查询
家长可通过招生系统,输入幼儿身份证号进行查询并妥善截图保存查询结果。
5、5月29日-5月31日:补充报名
错过前期报名时间的适龄幼儿,进入招生系统,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网上补充报名。
6、6月8日以后:学位空余情况查询
没有被录取的幼儿,可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查询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
1、咨询时间:8:30—16:30(周一至周日)
2、咨询电话
谷里中心幼儿园:张老师15150513281、马老师 13813086400、车老师 15195972320
温馨提示:请各位家长根据“招生范围”选择第一意向、第二意向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