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泉州中考招生政策 2021年泉州中考招生方案
2024-04-26
更新时间:2024-04-26 15:14:36作者:未知
德化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省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县申请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我县的人员;
(二)泉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德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经县教育局审查后,报泉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泉州市统一时间:2024年5月27日8:00-6月20日24:00(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领后的1个自然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注意事项:
(1)注册网报。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报流程和提示,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其中,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2)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其中,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泉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的县教育局。
(3)选择考试形式及学段学科。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类别一致。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4)个人承诺书。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扫码签字。
(5)核对信息。网上申报完成后应记住报名号及登录密码等信息,并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可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如遇到问题,请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常见问题”栏目说明和“使用帮助”。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申请人应于2024年6月5日-7月6日时间段自行到德化县医院完成所有体检项目,逾期不补检。(特别提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由于现场确认时间是2024年6月19日-26日,所以请抓紧体检,避免逾期,逾期不补检)《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详见附件)由个人自行下载A3纸双面打印,中间装订。
2.体检医院:申请人须在德化县县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应粘贴网报上传同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相片,并完善个人信息)到德化县医院体检中心,由医院加盖医院相关印章(未贴照片者不得开检)。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2)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体检报告由申请人本人在医院规定时间内领取,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4)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5)为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到德化县医院体检需要预约,具体预约操作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三)现场确认(受理)
1.时间安排: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由德化县教育局认定机构审查、确认后,再将材料报送至泉州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6月19日-26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工作)。
领证时间:2024年7月22日-26日。
(2)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5日-19日(工作日)。
领证时间:当天。
2.提交材料:申请人应按网上报名时选择的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到现场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并现场确认报名: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各认定机构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3)(4)(5)无需提供纸质版。
3.注意事项:
(1)凡在我县申报教师资格认定者(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种类),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教育局窗口(浔中镇东埔口5号)联系电话:0595-23592012。
(2)为提高现场确认时效,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开通预约服务,请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成功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预约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26日(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确认工作);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预约时间为2024年7月5日-20日(工作日)。以上预约时间将提前一天开放预约号。具体预约方法如下: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微服务”中的“预约服务”,选择“七楼”→“教育局”→“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我要预约”,输入相应信息(申请者、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完成预约。
(3)申请人应根据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自助一体机履约后进行现场确认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取消预约,避免预约资源浪费,操作方法如下:“德化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微服务”中的“预约信息”→输入相应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取消预约”→确定取消预约信息。
五、有关要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政务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教育政务部门要为港澳台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等便利)。各认定机构需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留档备查。
申请人按上述材料清单所列顺序整理,并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申请资格类别、任教学科、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申请人的原件材料经现场确认点核验后即退回申请人,符合法定认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各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严格按照《教师法》规定执行。具备以上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者,方可向我局申请认定。如有疑问,可上网参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政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