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和浩特回民区小升初入学方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幼升小)
2023-06-19
更新时间:2023-06-19 20:54:50作者:未知
入学条件:
初中招生入学条件:具有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他未入学的适龄少年和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相关就医病历、单据,由户籍所在地学校确认并备案,申请时间与中小学报名时间同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中学报名:6月28日—30日,符合入学条件的市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经开区,下同)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公办中学或者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2日前完成信息上报。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6月29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中学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报名及确认。
(2)第二阶段报名。7月8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选择公办中小学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中小学现场报名,施教区公办中小学学位已满的,由区教体局统筹。
报名材料:
(1)符合入学条件的经开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
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家庭户口簿;
③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法定监护人产权比例须不低于50%),被征迁居民与区征迁部门签订的征迁安置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区征迁部门印章。
④升入初中的还需出具小学毕业证。
(2)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须持材料:
①随迁子女父母在经开区的居住证、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②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经开区内的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选择施教区内公办中小学的需提供随迁子女父母在经开区现居住地实际居住不少于半年的居住证明(与居住证上居住地址相一致的租赁住房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和租赁住房的房产证明复印件,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随迁子女父母离异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抚养权证明材料以及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经商务工证明和居住证明(有关具体要求同上)。
⑤升入初中的还应出具小学毕业证书。
(3)学生及法定监护人非经开区户籍已在经开区内购置商品房(已上房)并实际居住且户籍所在地无房产需要在经开区内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须持材料:
①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②经开区内购置商品房房产证;
③户籍所在地无房产证明。
④升入初中的还应出具小学毕业证书。
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在每个报名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中小学或1所公办中小学,民办中小学与公办中小学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完成线上报名、线下现场资格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确认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学校招生简章。因未按要求办理或在规定时间未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导致无法入学的,必须服从教体局的统筹安排。
(3)办理报名手续的学生监护人要对提供的相关证件和登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有关证件或登记信息存疑的,学校提请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施教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