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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启东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怎么入学?

更新时间:2024-09-04 00:51:51作者:佚名

2024启东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新生怎么入学?

  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在启东市区务工的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学校及计划:城南小学100人、善成小学70人、英邦小学50人、圩角小学10人、民主小学20人、惠丰小学15人、徐龙小学30人、香格小学10人、永阳小学30人、南阳小学10人、开发区中学50人、建新中学20人、南阳中学30人、惠和初级中学30人。

  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以现场帮助报名,现场帮助报名地点:市政务中心一楼B区综合窗口。在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的原件:监护人及其子女的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启东市区居住的居住证。如果招生学校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实行摇号。未摇到号的适龄儿童,市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学校的学额,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

  各有关学校要按照《关于做好来启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启教教〔2007〕1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启教基〔2023〕17号)的精神,切实做好在启东市区务工的非启东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工作。

  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户

  根据南通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22〕28号)精神,我市于2024年起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由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如需办理少年、儿童入学的,该承租人必须是入学少年、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且入学少年、儿童及监护人在市区无住宅住房。

  (3)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必须是住宅型住房,单套住房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4)承租人凭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学位房入学后,该住房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5)承租人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可在该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施教区的中小学校入学。如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城区范围内,承租人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也可在蝶湖小学或蝶湖中学入学,起始年级入学享受施教区学生同等待遇,非起始年级按照本方案中转入学生条例统筹安排;幼儿园入学的与市区户口幼儿同等待遇。

  (6)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将承租的保障性住房作为学位房入学时,须提供租赁合同、租赁交费发票及水电费发票作为依据。

本文标签: 启东  住房  小学  承租人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