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校园欺凌防治举报电话
2024-03-28
更新时间:2024-03-28 20:18:54作者:未知
2024邛崃小一入学、小升初政策汇总(幼升小+小升初)
总体要求
(一)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邛崃市学生入学需求,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二)坚持免试入学
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并纳入四川省、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四)坚持均衡编班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配置师资,学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民办学校招生整体要求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经邛崃市教育局核定并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招生简章需经邛崃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确认。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邛崃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简称“入学平台”)办理。
平台登录方式为:ywzsrx.cdzk.org
点击进入后,再点击“义教招生入学平台”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后可看到3个端口,分别是:
(1)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邛崃市本地户籍小学入学通过此端口)
(2)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
(3)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
小学入学年龄界定
邛崃市2024年小学入学需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延缓入学办理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公办小学入学流程
第一步
网上信息采集
1.5月6日-17日,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后台联网对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家长不用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
2.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5月20日-23日按要求到指定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3.无论是网上信息采集时选择的登记点,还是现场审核资料的登记点,都是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对应公办学校。
第二步
结果公布
6月17日,公布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不含随迁子女)。
第三步
学生报到
8月31日前,根据学校安排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手续。
特别说明:2024年准备通过迁户籍就读邛崃市划片对应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请于2024年5月17日前(含5月17日)完成迁户籍和“网上信息采集”;2024年5月17日之后再迁户籍的,或未按时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以及情况特殊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但未到现场进行审核的邛崃市户籍适龄儿童,由邛崃市教育局根据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报名和学位确认流程
第一步
取得报名资格
以下三种类别的适龄儿童有报名资格: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此类别必须按上一条“公办小学入学流程”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且后台联网审核通过或现场资料审核通过。未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的,或“网上信息采集”后审核未通过的,都无法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入学平台”进行申请;5月15日前可查询审核结果。
3.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5月31日前通过“入学平台”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第二步
网上报名
6月3日-6日,通过“入学平台”的“民办小学”报名模块选报1所民办小学。
第三步
查看录取结果
6月18日,登录“入学平台”查看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第四步
学位确认
6月24日-25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入学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且不能参加民办小学补录报名。
第五步
学生报到
8月31日前,根据学校安排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手续。
公办初中入学流程
第一步
信息核对(采集)
1.邛崃市小学毕业生: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其中,随迁子女需于4月1日-30日,在平台的“随迁子女模块”申请);
2.在邛崃市外成都市内小学就读且准备回邛崃市就读初中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入学平台”上传材料,邛崃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视为邛崃市小学毕业生;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且准备回邛崃市就读初中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4月22日-26日通过“入学平台”进行申请办理,也可持户口簿原件到邛崃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信息采集,学生信息录入“入学平台”后,视为邛崃市小学毕业生。
注:学生身份证号、姓名、性别、户口所在地具体地址必须与户口簿上的信息一致。因错填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可泄露给他人,因泄露密码导致信息被篡改,责任自负。学生和家长应认真核对个人基础信息,如果监护人和联系电话有误,可自行修改,如果身份证号、姓名、户籍地址等信息有误,请联系现就读小学申请修改。
第二步
查看升学对应区域
6月5日,登录“入学平台”查看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第三步
查看录取结果
7月4日前,登录“入学平台”查看邛崃市公办初中录取结果。
第四步
学生报到
7月12日-13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民办初中报名和学位确认流程
第一步
取得报名资格
1.邛崃市小学毕业生:4月22日-26日通过“入学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采集);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通过“入学平台”进行申请,5月15日前查询审核结果;
3.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步
网上报名
1.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入学平台”进行校内直升申请;6月11日查看录取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6月18日-21日,在“入学平台”自愿填报1所民办初中。
(温馨提示:已自愿报名并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报名。)
第三步
查看录取结果
6月27日,登录“入学平台”查看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第四步
学位确认
7月5日-6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入学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且不能参加民办初中补录报名。
第五步
学生报到
7月12日-13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民办学校补录流程
(一)补录对象
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可通过“入学平台”自愿填报1所民办补录学校。
(二)查看补录学校及补录计划时间
民办小学:6月26日
民办初中:7月8日
(三)补录报名时间
民办小学:6月27日
民办初中:7月9日
(四)查看补录结果时间
民办小学:6月28日
民办初中:7月11日
注: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
怎样申请绑定摇号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若申请了绑定随机录取,则视为该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时均绑定随机录取。
注:在报名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须完成网上报名才能参加绑定随机录取。
(一)小学入学(邛崃市仅民办小学可申请)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登录“入学平台”中的“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随迁子女:登录“入学平台”中的“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二)小升初
1.邛崃市小学毕业生:登录“入学平台”中的“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在邛崃市外小学就读且按程序申请回邛崃市就读初中的邛崃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登录“入学平台”中的“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3.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符合邛崃市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条件且需在邛崃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登录“入学平台”中的“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
多子女如何申请就读同一学校
以下两种情况,家长可申请弟弟(妹妹)与在读的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
(一)第一种情况
对于通过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的学校,如果哥哥(姐姐)属按政策正常录取的学生,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入学平台”申请弟弟(妹妹)随在读的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5月31日通过平台查看审核结果。(温馨提示:目前邛崃市小学段只有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招生,公办小学均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
(二)第二种情况
因招生区域调整优化,导致弟弟(妹妹)与哥哥(姐姐)户籍对应区域服务小学发生变化的,家长可申请弟弟(妹妹)随在读的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此类情况,家长也于5月24日-28日通过“入学平台”进行申请,5月31日通过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家长也可于5月的工作日到邛崃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现场申请办理。
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一)随迁子女
按照《邛崃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做好来邛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邛教发〔2023〕1号)要求,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入学平台”进行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邛崃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认真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评估和安置工作,落实“一人一案”。
(三)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其他
按规定做好邛崃市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邛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工作纪律
对违规招生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