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岳阳楼区幼升小招生办法 2021岳阳楼区小学招生
2024-07-25
更新时间:2024-07-25 00:48:34作者:未知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1.生源分类。公办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房产用途为住宅,下同)居所信息为主要依据,并参考户口等信息。按照生源房产与户口的不同情况分类如下。
第一类:有房有户,即同时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与户口。
第二类:有房无户,即持有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但非学校招生范围户口。
第三类:有户无房,即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但岳阳市区无房产。A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在市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B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在市区无房产,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一年以上。
第四类:无房无户,即房产与户口均不在岳阳市区,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所需材料。
有房有户类。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购商品房者,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小产权房者,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宅基地或集资房资料,同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名下燃气、水、电等票据(票据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房户关系不明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及父母婚姻证件等材料。
有房无户类。提供资料同上。
有户无房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拆迁户还需提供房屋拆迁协议。
无房无户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票据等有效材料(居住证、营业执照于2023年5月31日前签发)。
3.招录顺序。
根据2024年岳阳楼区小学招生范围(附后),按生源类型依次录取,“有房有户”确保录取,如仍有学位,则依次招录第二类“有房无户”,以此类推,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当符合条件(前三类生源)的报名人数超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严格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于填报该校意向却未被录取的学生,区招生办根据学生情况统筹调剂到有学位空余的、相对就近的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由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余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4. 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强化对区域内适龄儿童行政督促入学制度,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辍学的底线,确保应入尽入。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入学工作,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落实人才子女优待办法,妥善解决其子女就学问题。
(二)民办学校
1.统一报名。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公布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时接受学生报名,同步组织招生。
2.招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原则上先满足本区适龄儿童需求,如招生计划未录满,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接受其他县市区学生报名。
3.录取形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报名适龄儿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区招生办统一组织报名适龄儿童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4.报名确认。录取在民办学校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民办学校确认入读。如因客观原因放弃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需先征得民办学校同意,再报区招生办批准,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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