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新区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报名材料原件复审通知
2023-07-17
更新时间:2023-07-17 10:45:00作者:未知
根据市教育局《2023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淮教发﹝2023﹞19号)及区教体局《关于印发<2023年淮阴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淮教体发﹝2023﹞42号)文件精神(附文件内容),现将淮阴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南至古黄河、北至盐河、西至银川路、东至翔宇北道。
二、报名条件
在施教区范围内,具有淮阴区王家营街道或长江路街道户籍,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日程安排
(一)7月14日前公布招生简章;
(二)7月15日—7月18日,启用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家长通过招生入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三)7月19日—7月20日,学校对适龄儿童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预审。
(四)7月22日—7月23日,对施教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复审。
(五)7月28日前,学校通过入户走访调查,对施教区内新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新生名单,报区教体局备案。
(六)7月30日前,发放入学派位证,完成新生相关注册工作。
四、复审地点
学校校园内(详情见当日门前公告或关注淮阴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微信公众号)
五、复审要求
1.符合施教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适龄儿童在现场复核或现场报名时须由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登记并递交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提交:
(1)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房产报名类型:
①户口簿(有派出所公章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页)
②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拆迁协议、土地使用证)
③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
④儿童出生证
⑤适龄儿童近期2寸照片一张
(2)以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类型: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以及学生户口簿
②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拆迁协议、土地使用证)
③父母结婚证或者离婚证(认真解读区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定夺)
④四区无房证明(参照《2023年淮阴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开具日期须从招生简章发布自现场复核时间内)
⑤儿童出生证
⑥适龄儿童近期2寸照片一张
特别说明:
①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按照以上顺序用回形针别好,不要装订。原件查验后返还。
②所有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备注: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其父母须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清江浦区、开发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的无房证明(共四区)(无房证明开具日期须从本招生简章发布自现场复核时间内)。
六、注意事项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不按时登记报名、接受证件审核,视其外出择校,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将不再安排登记报名、证件审核工作。
(二)无房问题:“无房”具体是指在清江浦区、经济开发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城区范围内无产权房,由法定监护人分别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窗口、淮阴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打印,自行提供给学校。
(三)报名本街道辖区内公办学校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法定监护人只有一处房产的,以其法定监护人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来确定施教区;有多处房产的,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一致的其中一处来确认施教区。
(四)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城区,另一方户籍不在城区,以在城区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适龄儿童的父母离异(或其他特殊情况),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户籍等确定施教区;因儿童的父母双方均为非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长期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一起,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
(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没有住房,且在招生学校施教区内实际常住、户籍从未迁移过,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确定施教区。
(六)办理报名手续时,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服从统一管理,爱护学校环境,不吸烟、不随地吐痰,尽到监护责任,确保儿童安全。具体要求见《2023年淮阴区小学招生实施办法》。
七、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0517-84918127、0517-8491880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如果电话无人接听,请错时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