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通知(人数+院校+报考方式)
2023-06-09
更新时间:2023-06-09 15:01:24作者:佚名
鹤洲新区筹备组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招生区域范围
鹤洲一体化区域(原保税、洪湾、十字门片区、万山海岛):保税区域(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保税区北部生活区、保税区北片区)、十字门北片区、洪湾区域(洪湾商贸物流中心、洪湾片区,含洪湾港区、洪湾渔港、洪湾通关中心、洪湾村、部分红东村)、万山海岛(万山镇、桂山镇、担杆镇)等。
鹤洲一体化区域——“洪保十”片区幼儿园:珠海保税区第一幼儿园,珠海市首都师范大学鹤洲启越幼儿园。
万山海岛片区幼儿园:桂山镇中心幼儿园、万山镇幼儿园、担杆镇幼儿园。
【特别说明】
海岛片区幼儿园入学报名请直接与幼儿园负责人联系。
桂山镇中心幼儿园:13302876111,17802027292;
万山镇幼儿园:0756—6332980,13539563086;
担杆镇幼儿园:0756—8855567,13543850517。
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3周岁及以上的适龄幼儿(本次招生主要招收小班适龄儿童,未满三周岁幼儿报名不予受理;中班和大班受学位限制只提供部分学位,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开班计划)。
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6月12日—6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携带相关资料(详见附件)进行线下报名。
(三)报名地址:
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招生服务临时窗口
地址:珠海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一楼政务服务大厅5号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2时—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录取次序
第一类(优先保障类)
1.鹤洲新区(筹)户籍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鹤洲新区(筹)户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
3.鹤洲新区(筹)户籍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4.珠海市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第二类(同等待遇类)
1.鹤洲新区(筹)户籍适龄儿童。
2.博士、博士后的非本市户籍子女。
3.在鹤洲新区(筹)居住的台湾同胞、港澳居民适龄子女。
第三类(非户籍Ⅰ类)
1.区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含中央、省、市驻区直属及区机关单位等)高管和骨干人员适龄子女。
2.《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关于落实“产业第一”战略实施“红宝石人才”引育工程的若干措施》“红宝石人才”适龄子女。
3.享受《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金融资质补贴的金融人才适龄子女。
第四类(非户籍Ⅱ类)
珠海市内鹤洲新区(筹)外户籍适龄儿童,其珠海市户籍一方的父(母)亲,持有鹤洲新区(筹)内完全产权房产(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数据为准)。
此类别在学位不足情况下,房产以登记时间排序。
第五类(非户籍Ⅲ类)
在鹤洲新区(筹)工作,签订一年以上有效合同的产业工人适龄子女。根据学位情况按社保缴纳月份累计从高到低统筹安排(社保月份计算按当前有效合同期内累计)。
【特别说明】
1.鹤洲一体化区域——“洪保十”片区(不含海岛片区)暂有公办幼儿园:
①珠海保税区第一幼儿园
咨询电话:0756-8688927
地址:珠海市保税区生活区黑白面将军隧道以西碑口村以南连屏路北;
②珠海市首都师范大学鹤洲启越幼儿园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顺路与宝荣路交汇处。
2.优先保障类和同等待遇类在同类别录取不分先后,非户籍类按录取次序依次录取。如未能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学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无法保证提供学位。
3.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保障第一类人员适龄子女的基础上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珠海市首都师范大学鹤洲启越幼儿园。
招生流程
(一)线下报名
6月12日-6月28日
(二)审核信息
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类汇总报名数据后,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对数据进行核查(以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
以上核查数据以报名结束6月28日前持有的信息为准。
(三)公布第一类幼儿录取名单(7月3日)
(四)公示其他类别(含补录)幼儿录取名单(7月17日)
(五)幼儿园通知已录取幼儿办理报到入园手续
注意事项及附则
(一)注意事项
1.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请向鹤洲新区筹备组教育行政部门反映。招生投诉电话:0756-8687736。
2.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关招生相关政策可咨询鹤洲新区筹备组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
3.家长和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下报名、复核申请、资料审核、报到入园,逾期不再受理,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4.如有空余学位,则组织第二次报名,报名及录取时间另行通知。录取顺序与方法如前文所述。
5.原则上不接受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学生的区内转学申请,转学新开园视学位情况统筹。
6.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480元/月/生。
(二)附则
1.房产。本细则规定的“房产”,特指鹤洲新区范围内的房产,且房产登记用途须为“住宅”或“成套住宅”。所有房产信息均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珠海市个人房产预告登记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记载为准。
2.完全产权房产。本细则规定的“完全产权房产”,指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房产中占有产权份额为100%。
《鹤洲新区筹备组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由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负责最终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