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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更新时间:2024-04-28 16:22:53作者:佚名
2024温州文成县中考加分事项办理指南(时间+条件+流程)
2024年文成县中考政策加分事项办理流程于4月19日正式发布。
今年的中考政策加分实行线上线下交互,相关部门联审的工作模式。线上为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线下为各具体联办单位符合中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
一、2024年中考政策加分项目
二、办理时间
2024年中考加分事项网上申请和线上、线下材料提交受理时间为:4月19日-5月20日。
各相关联办单位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分事项审核、公示,5月28日开始学校公示考生加分结果。
三、具体办理流程
(一)少数民族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学校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经文成县委统战部民族宗教科线上审核,县教育局线上确认,完成加分。
民族宗教科联系人:钟聪勇,联系电话:13868681809。地址:文成县人民政府大院内统战大楼307室。
线上上传材料清单:
1.考生身份证;
2.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提供所有内容页,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3.户口簿不能体现考生与父母子女关系的,请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考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线上上传要求:各校代办员收集加分考生材料,核对材料原件,整理材料顺序,并通过“扫描全能王”或其他软件连续拍摄,以PDF格式输出,以学生姓名命名,上传系统。
(二)港澳居民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学校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学校代办员线下向文成县委统战部联络科提交证明材料原件。经县文成县委统战部联络科审核,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文成县委统战部联络科联系人:周银燕;联系电话:13868677860。地址:文成县政府统战大楼406室。
线下提交材料:
1.符合政策考生中考优待申请表;
2.考生父亲(或母亲)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经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确认的亲属关系凭证(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赴港澳获取关系凭证的,可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原件);
4.考生身份证件原件。以上材料,线下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线上提供扫描件。
(三)台胞子女考生、台湾省籍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统一由学校完成线上代办申请,由学校代办员线下向属地台办提交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属地台办审核,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文成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系人:郑颖颖;联系电话:13868660709。地址:文成县县府大院(台办)。
线下提交材料:
1. 符合政策考生中考优待申请表。2.台湾省籍考生:考生本人户口本籍贯为台湾省或中国台湾。3.台湾户籍考生:考生本人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4.台胞子女考生(考生持有大陆身份证):父(母)亲一方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父母结婚证、亲属关系凭证。以上材料,线下提供原件,线上提供扫描件。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
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统一由学校完成线上代办申请。考生或监护人需携带申报材料前往就读学校属地侨办提交证明材料,并在属地侨办窗口完成“三侨生”身份认证材料的线上操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属地侨办初审、市委统战部(市侨办)复审、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文成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联系人:刘海民;联系电话:67834737。地址:文成县行政审批中心一楼7号窗口。
线下提供材料:
申请人为归侨:1.户籍证明、身份证;2.归侨证。
申请人为归侨子女:
1.考生的户籍证明、身份证;2.父母一方的《归侨证》、身份证;3.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等)。
申请人为华侨子女:
1.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华侨在国外居留凭证的认证或公证原件及复印件;2.华侨居留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3.华侨护照及出入境记录;4.亲属关系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等);5.户籍证明、身份证。
(五)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户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交证明材料,经核实后报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审核,名单报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文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施海霞,联系电话:18368788199,地址: 文成县大峃镇苔湖街50号。
线下提供材料:
1.身份证;2.户口簿;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等;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六)现役军人子女考生
由考生的父母(现役军人)所在部队,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和温州军分区政治部联发温政联〔2013〕1号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由文成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审核,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文成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郑家华,联系电话:13002695205,地址:文成县大峃镇环城南路99号。
(七)符合条件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所属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提交证明材料,文成县公安局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文成县公安局政治处联系人:王康康,联系电话:13645779850,地址:文成县文瑞路1号。
线下提供材料:
1.公安民警所属区县(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证明其公安民警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2.公安民警的身份证、警官证,公安民警与配偶结婚证,公安民警、配偶与子女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3.公安烈士、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因公牺牲或者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证明证书材料(烈士证明书、公安英模证书、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伤残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安民警所属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章)。
(八)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子女考生
由考生监护人统一向文成县消防救援支队提交证明材料。由文成县消防救援支队完成逐级审核,名单报县教育局确认,完成加分。
文成县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王亚风;联系电话:13616629168;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699号大峃消防救援站。
线下提供材料:
1. 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1)所属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证明其消防救援人员身份,同时证明其与拟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关系;(2)干部证(消防员证)、消防救援人员与配偶结婚证、配偶户口本和身份证、子女户口本和身份证、出生证。
2. 除提供第一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2)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3)因公牺牲或者因公伤残四级以上的批复或证明;
(4)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含)以上的公文,三等战功需提供由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予以认定的证明;
3.除提供第一条中的证明材料外,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还需出具下列一种证明材料:
(1)烈士的批复或证明;
(2)英雄模范的批复或证明;
(3)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所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4)在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任职命令和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5)有子女后曾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队伍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飞行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消防救援人员提供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和干部履历表(加盖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门公章)。
(九)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考生
由文成县卫生健康局提供2024年符合加分条件的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考生名单,县教育局确认后,完成加分。
文成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林振荣;联系电话:67861444。地址:文成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线下提供材料:
1. 援鄂医疗队员和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所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证明(模板附后);
2.医务人员的身份证、结婚证、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子女的身份证和学籍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相关表彰文件。
备注:非文成县初中学校就读选择回户籍地报考或录取的考生,属于少数民族加分对象的,加分申请由各录取地确认点(报考点)负责线上代办;属于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等中考政策加分对象的,加分申请由各录取地确认点(报考点)负责线上代办,线下材料送户籍地侨办、台办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