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不思蜀的典故 乐不思蜀的典故故事
2024-07-29
更新时间:2024-07-29 15:37:34作者:佚名
西安随迁子女入学登记办法是什么?
(一)非我市户籍,父母在我市居住、就业,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
由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就业、户籍”等材料,按居住证地址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审核登记后,统筹安排入学。
(二)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
由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市城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就业等证明材料,按居住地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审核登记后,统筹安排入学。
(三)我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就业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入学。
2024西安市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具体是什么?
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
1、居住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西安市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有效期内),并提供和居住证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
我市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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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就业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西安市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工作单位证明或与西安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西安市办理的营业执照等有效就业材料。
3、户籍材料: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