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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珠海鹤洲新区公办幼儿园录取顺序说明

更新时间:2023-06-09 18:53:38作者:未知

2023珠海鹤洲新区公办幼儿园录取顺序说明

  2023珠海鹤洲新区公办幼儿园录取次序

  第一类(优先保障类)

  1.鹤洲新区(筹)户籍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鹤洲新区(筹)户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

  3.鹤洲新区(筹)户籍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4.珠海市顶尖人才、一类、二类、三类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第二类(同等待遇类)

  1.鹤洲新区(筹)户籍适龄儿童。

  2.博士、博士后的非本市户籍子女。

  3.在鹤洲新区(筹)居住的台湾同胞、港澳居民适龄子女。

  第三类(非户籍Ⅰ类)

  1.区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含中央、省、市驻区直属及区机关单位等)高管和骨干人员适龄子女。

  2.《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关于落实“产业第一”战略实施“红宝石人才”引育工程的若干措施》“红宝石人才”适龄子女。

  3.享受《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金融资质补贴的金融人才适龄子女。

  第四类(非户籍Ⅱ类)

  珠海市内鹤洲新区(筹)外户籍适龄儿童,其珠海市户籍一方的父(母)亲,持有鹤洲新区(筹)内完全产权房产(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数据为准)。

  此类别在学位不足情况下,房产以登记时间排序。

  第五类(非户籍Ⅲ类)

  在鹤洲新区(筹)工作,签订一年以上有效合同的产业工人适龄子女。根据学位情况按社保缴纳月份累计从高到低统筹安排(社保月份计算按当前有效合同期内累计)。

  【补充说明】

  优先保障类和同等待遇类在同类别录取不分先后,非户籍类按录取次序依次录取。如未能服从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学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无法保证提供学位。

  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保障第一类人员适龄子女的基础上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珠海市首都师范大学鹤洲启越幼儿园。

本文标签: 户籍  子女  新区  珠海  珠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