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朔州市朔城区民办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表
2023-07-25
更新时间:2023-07-25 04:21:16作者:未知
2023年保康县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方案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乡镇、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等要求,切实保障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全县初中、小学均实行免试入学政策,均不得采取统一笔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小学一年级实行通知入学制度,各乡镇、县实验小学要对辖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逐人摸排,逐人核实就读学校,并在8月20日前将《保康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到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手中。原则上,年满6周岁儿童(2017年9月1日前出生)必须入学,对因身体原因确需缓学的,监护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资料,经学校核实,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小学升初中实行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全县小学毕业生全部到指定初中就读。在秋季开学前,各小学要与初中学校做好对接,将六年级学生名册移交给初中学校,对毕业升学期间学籍异动等特殊情况,要逐人核实去向,确保所有学生入学。
对秋季达到入学年龄和本年度新办理残疾证的残疾儿童,各学校要按照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安置意见,认真做好就学安置工作。
秋季学生入学后,各学校要对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清查,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入学的,要立即督促入学。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书面报告制度。学生疑似辍学,学校要及时家访,摸清原因,并逐级报告,对劝返、复学等做好详细记录,形成完整工作台账。
二、有序做好平台招生工作
根据襄阳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通过“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招生。结合保康县实际,2023年秋季只在县实验小学、城关镇小学、县熊绎中学、文康学校(小学部、初中部)等城区学校实行平台招生。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沿用线下招生程序,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学校登记报名。
1.平台招生程序
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依托“i襄阳”APP“义务教育招生”栏目搭建网上招生平台,家长通过手机登录“i襄阳”APP,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的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平台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审核,并将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以短消息形式向申请人反馈。
2.招生条件
(1)小学招生。申请就读县实验小学和城关镇小学的适龄儿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登录平台,录入相关资料。
①户籍在服务范围内:上传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
②购买成套住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购买成套住房,上传《房地产所有权证》相关信息(含网签购房合同)、儿童户籍信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
③申领居住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申领了居住证,上传居住证相关信息、儿童户籍信息、父母一方的户籍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只需上传对应资料,由平台按照学校服务范围自动对接学校,学校通过平台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以短消息形式告知家长。
具备上述入学条件,因为平台设置等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审核,或者家长不会进行手机操作,也可在开学前直接到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审核录取。
④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服务范围内租房居住人员子女(含公租房),以及符合国家其他入学政策的儿童:上传儿童户籍信息、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现居住地址。平台审核后,通过平台消息通知家长在指定时间到学校进行面审,办理录取手续。
文康学校小学部为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县域内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文康学校小学部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先在平台中选择文康学校小学部,然后上传儿童和父母一方的户籍信息。学校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申请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2)初中招生。县熊绎中学招生范围为县实验小学、城关镇小学、城关镇油坊街小学毕业生,以上3所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在平台提交申请,县熊绎中学直接录取。
按照对口直升原则,文康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为文康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文康学校小学部毕业生由家长在平台提交申请,文康学校初中部直接录取。
(3)调剂录取。待招生平台第一轮录取结束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者有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就学需求、申请条件、交通状况以及学校承载能力等因素,进行调剂录取。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时间安排
按照襄阳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将于7月中旬开始上线,届时家长可以通过平台了解招生政策、平台操作方法等。
8月1日至7日为平台招生申请时间,家长选择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根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平台在接收家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将通过大数据对招生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对疑难问题进行核查、筛选。8月下旬,平台向家长推送录取结果。
三、优化招生工作流程
各学校要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减政便民”工作要求,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必要的信息采集工作应当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信息,不得泄露学生和家长任何信息。
各学校在招生期间要安排专人做好政策解读、招生宣传、矛盾化解等服务性工作。平台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基本信息上传指导,解决操作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问题。
四、落实特殊群体入学关爱
进一步简化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校要积极服务,做好入学过程中的关爱和帮扶。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学校要细化入学操作程序,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对县域内重大工程项目搬迁、异地扶贫搬迁、无户籍适龄儿童等特殊教育群体,要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统筹安排入学。
五、严格执行均衡编班工作
全县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继续实行“阳光分班”,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配备师资,分班过程邀请家长和社会相关人员参与监督,分班结果要及时在校内公示,确保学生享受平等受教育机会,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不分重点班、非重点班或快慢班的承诺要求,规范学校编班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见附件2),初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其他年级要加强学籍异动管理,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