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龙江高考成绩查询入口(2021黑龙江高考成绩查询系统)
2023-06-20
更新时间:2023-06-20 00:28:32作者:佚名
招生计划
1.2023年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约6100人,初中七年级计划招生约7500人。
2.各义务教育学校于6月21日前将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经审核后于6月22日向社会公布。
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①贾汪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6月27日-29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6月30日前完成上报。7月2日-5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审核材料。②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27日-29日,通过贾汪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平台线上报名,7月6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或相关民办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2.第二阶段报名。7月9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民办学校的,到相关民办学校报名。②选择公办学校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
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贾汪区内民办学校或1所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按时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招生录取
1.第一阶段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7月8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录取,录满为止。(2)公办学校录取。7月8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2.第二阶段录取
(1)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补录。7月9日,相关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进行现场补录,同时公布录取名单。
(2)公办学校补录。7月9日,公办学校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补录,同时公布录取名单。
3.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10日-12日,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
4.录取说明。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5.各校新生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于8月24日前报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同意后,于8月25日前向社会公布。
贾汪区2023年初中施教区范围
拓展内容:
贾汪区户籍学生公办学校施教区确认办法
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明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1.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法定监护人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学生法定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凭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3)学生法定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实际居住界定:具备水电、桌椅、床铺、炊具等基本生活条件且在该房产中生活。
(4)学生法定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的,以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公办学校。
(5)学生父母离异的,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明材料,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其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可以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确定学生的施教区公办学校。
(2)学生法定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确定其施教区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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