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日三省吾身全句意思 吾日三省吾身是指哪三个方面
2023-05-20
更新时间:2023-05-20 02:16:53作者:佚名
招生办法
(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按招生范围在对口学校登记报名;农村区域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所在学校直接登记报名。
2.城区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购房入住、产权份额等情况由区教委按户籍优先顺序统筹安排入学。本类别中,住房如系共有产权的(含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入学对象父(母)应至少共占50%以上(不含50%)的份额,且已实际交房入住,入学对象仅限业主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
3.区内公租房承租人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政府处置类项目业主子女,在配套学校和指定学校登记入学。
4.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区经商、务工以及从事其它合法、相对稳定工作的区内外流动人口,其随迁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孙、外孙等其他关系人)可申请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定时、定点、分片开展入学登记,统筹安排学校接收。
5.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对口学校“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6.其他特殊人群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部门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7.重庆市实验中学初中部(原全善学校)以“摇号+统筹”的方式招生,重庆市清华中学初中部(原融汇·清华实验中学)以“划片+统筹+剩余学位摇号”的方式招生。
(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2.区教委根据民办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均为招生计划内学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注册学籍。
3.实施分类招生、分类录取。
(1)民办学校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小区配套学校业主子女、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小语种学生、举办者子女等招生计划内学生,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2)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
(3)民办学校除去以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的学生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计划时,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时,通过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招生程序
一、公办中小学
(一)学位申请
巴南城区2023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网上学位申请已于3月份结束。(巴南区鱼洞街道、莲花街道、龙洲湾街道、花溪街道、李家沱街道、南泉街道、界石镇辖区范围内)
(二)现场审核登记
审核时间:6月20日—21日
就读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于6月20日—21日将相关报名材料提交学校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直接录取。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对应学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7月30日前,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城区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银行按揭合同等);入住证明(天然气证或天然气缴费发票)。
(2)农村区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公租房承租人子女:承租人及子女的户口本,如承租人与子女的户口不在同一户籍,还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公租房租赁协议。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与区内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的《劳动用工合同》(个体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购买社保的有效凭证(该项不作为必备条件,具备者优先安排);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暂)住证明。
小学新生入学时,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入学时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民办中小学
(一)网上信息采集
时间:6月15日-6月19日
采集入口:yjbm.cqedu.cn
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家长,按照区教委发布的招生入学登记通告,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二)电脑摇号
摇号时间:6月20日
民办学校除去以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的学生后,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的,6月20日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由区纪委监委、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全程监督实施。
(三)摇号录取确认
确认时间:6月21日18:00
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区教委根据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并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
6月30日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