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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及条件

更新时间:2024-06-23 12:20:46作者:未知

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及条件:

  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公办学校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南头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本市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2024年南头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3.南头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参加当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5.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南头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入学报名时有南头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满一年以上相关证明)。

  民办学校招生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在本市公安部门居住登记,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公办学校分配:

  公办小学一年级

  ①户籍儿童少年按《中山市南头镇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相关方式安排入学。

  ②户籍人员子女、跨镇区就读、政策优待人员子女、积分入围人员子女根据南头镇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服从安排者,原则上视为放弃学位,不再重新安排学位。

  公办初中一年级

  ①参加电脑随机摇号被市直属初中或民办初中录取并注册的六年级毕业生,南头镇教体文旅局原则上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②其他符合南头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将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统筹安排入学。

  南头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范围:

  注:近三年新入户户籍学生及南头镇户籍人员的子女、跨镇街就读、积分入学等政策性入读学生,由南头镇教体文旅局根据全镇公办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本文标签: 户籍  人员  子女  学位  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