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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4-06-02 00:36:10作者:未知

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学前教育为非义务教育,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规定,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出于指导2024年福州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台本意见。

  二、关于2024秋季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

  截止2024年8月31日,大于等于3周岁且小于4周岁的适龄幼儿,入读幼儿园小班;即招收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关于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政策发布

  四、关于幼儿园招生方式

  另:1.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2.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部分省属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

  五、关于幼儿园报名信息

  六、关于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和派位招生

  七、关于幼儿园的自主招生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录取的幼儿名单须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八、关于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和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本辖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并在各县(市)区“幼儿园招生方案”或“幼儿园招生信息”中予以明确。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本文标签: 幼儿园  福州市  招生工作  自主招生  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