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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更新时间:2023-04-19 00:23:45作者:佚名
注:2023年幼升小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将在6月15日至6月19日进行,建议大家在这段时间准备好证明材料,同时以下报名材料及报名流程为重庆整体政策,各区政策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大家要以所在区域的招生政策为准。
第一步:了解招生条件及准备材料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各区县教育部门要按照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县教育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
(三)随迁子女入学(即外地户籍,外地户籍入学建议大家密切关注所在区的招生政策,包括报名条件及可以报名的学校等,2023年各区招生政策将于5月20日前陆续公布,也可以先参考往年招生政策)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由各区县教育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
各区县要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准备报名材料(2023年报名材料暂未公布,大家可以参考2022年)
(一)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注意:各区报名材料可能有些许出入,以各区公布的政策及材料为准。
第二步:网上信息采集(报名)
网上信息采集时间:6月15日至6月19日
信息采集方式:所有申请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区县教育部门发布的相关工作要求,登录“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网址:yjbm.cqedu.cn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报考民办学校的家长还需注意:
1.招生及摇号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2.录取确认
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6月30日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