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秋季兰溪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缴费(兰溪市义务教育招生)
2023-10-09
更新时间:2023-10-09 16:56:34作者:未知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10月16日8时至10月27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网上报名时,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符合合肥市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关注本人户籍或居住证等所在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网站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选择本人所在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受理确认点,其申请材料也由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符合合肥市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关注合肥市教育局官网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直接选择“合肥市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受理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合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申请人根据公告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可提前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于10月16日至11月6日自行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指定的体检医院见本公告第八项),合理安排时间,有序体检。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合肥市教育局现场受理确认时间为11月9日至11月10日,工作时间段: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4:30(受理确认地点见本公告第七项第一条)。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自行安排;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受理确认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七项;合肥市及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见本公告第八项。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另须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特别强调,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申请人现场确认后应及时查看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官网的认定结果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于12月3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根据申请人现场确认登记的邮寄信息)寄发,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