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中考政策最新消息(晋中市中考政策)
2023-06-12
更新时间:2023-06-12 21:13:23作者:未知
《晋中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与政策问答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晋中市是省中考改革试点市,2017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中考改革试点文件《晋中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7〕67号),该文件实施对象是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学生。2022年7月,山西省教育厅印发《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晋教〔2022〕7号),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近年来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情况,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近年来关于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教育评价、“双减”、职业教育改革等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制定了《实施方案》。
中考改革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位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规范、阳光招生,市教育局在《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广泛问计于基层,多次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中学校长、教师等意见建议;组织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共同讨论修改完善;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招生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
(一)“指导思想”部分,明确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等。
(二)“基本原则”部分,明确了坚持四个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坚持因材施教,坚持公平公正,坚持稳妥推进。
(三)“总体目标”部分,明确了实施时间、适用对象和达到的预期目标,即:到2025年形成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四)“学业水平考试”部分,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考试科目及方式。涵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简称体育)、信息技术等11个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取书面考试;体育采取统一测试的方式;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采取操作考试的方式。
二是科目分值及时间。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学50分、历史75分、道德与法治75分、地理50分、体育统一测试60分、信息技术15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15分(其中物理6分、化学5分、生物4分)、综合素质评价20分。以上科目总分87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在初三第二学期期末进行考试;地理、生物学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期末考试。体育统一测试、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段内,全市统一确定具体时间。其中体育统一测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信息科技)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
三是考试内容及组织。考试分为书面考试和操作考试两种形式。书面考试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分为规定项目和学生自选项目。规定项目包括男生1000米跑/200米游泳(自选一项)、女生800米跑/200米游泳(自选一项)和男女生立定跳远;学生自选项目包括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前掷实心球/坐位体前屈(学生自选一项)和足球技能/篮球技能/排球技能/手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信息技术命题以现行初中信息技术教学内容为基础,联系生活、关注能力;理科实验操作考试范围为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基本实验操作。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由省统一命题,市组织实施。体育统一测试环节、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省统一要求,市组织实施。
(五)“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部分,明确了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中的作用,包括评价内容、评价实施、结果呈现三方面内容。
一是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创造与社会实践等5个维度的培养和养成情况。
二是评价实施。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和实施细则,建立统一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完善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市域内统一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综合素质评价由各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严格审核、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等基本程序具体实施。坚持“谁了解谁评价”的原则,以班主任、学科教师、学生本人、同学等作为评价主体,坚持评价过程化、实证化和规范化。利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对学生日常行为表现、课程修习、社团活动、标志性成果进行过程性记录。在日常评价的基础上,做好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初中学校每学期期末要将评价结果及过程性资料进行审核、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并报市、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是结果呈现。评价结果从五个维度分别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呈现,按照每个维度A等4分、B等3分,C等2分,D等1分计入总成绩,五个维度满分为20分。
(六)“招生录取”部分,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100%指标分配到县域内初中学校(含属地市直和民办初中学校)的具体办法,明确指标生资格:符合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规定且就读期间未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有指标生资格。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级的学生不具备指标生资格。
二是一般普通高中统招录取。以县(区、市)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列入第二批次,根据学生志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是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普通高中分两种类型组织自主招生:一类自主招生招收在人文、社科、理工、科技、外语等方面具有拔尖创新潜质、基础学科突出、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二类自主招生招收具有体育、艺术专长,符合体育、艺术学科发展方向或学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需要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一般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5%。自主招生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由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列入提前批次录取。一类自主招生在不低于本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素质总评价为A等级且有标志性成果的报名学生中择优录取;二类自主招生在不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为B等级以上的报名学生中,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四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由招生部门通过统一招生平台向相关学校投档录取;或由中职学校组织生源,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录取,招生部门通过统一招生平台备案。
五是高职、中专学校招生录取。根据省教育厅确定的具体办法执行。
(七)“招生管理”部分,明确统筹普职招生、规范招生行为、控制考试加分等事项。
(八)“保障措施”部分,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深化教学改革、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等。
(九)明确了本实施方案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初中起始年级学生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三、《实施方案》出台后中考政策将有哪些“变”与“不变”
(一)保持稳定的内容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式、考试时间等保持不变。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结果呈现和作用保持不变。
3.优质普通高中到校指标分配办法、适用范围、比例保持不变。
(二)主要调整的内容
1.考试科目
由12个科目调整为11个科目,减少了艺术(音乐、美术)考试。
2.记分方式
由“全科开考,选高计分”调整为“全科开考、全科计分”,即:道德与法治、历史两科选一,地理、生物两科选一、物理、化学两科选一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全科记分。
3.考试总分
总分由760分调整为870分。
4.自主招生
由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和推荐生”调整为两种类型组织招生:一类招收在人文、社科、理工、科技、外语等方面具有拔尖创新潜质、基础学科突出、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初中应届毕业学生。二类招收具有体育、艺术专长,符合体育、艺术学科发展方向或学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团需要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实施方案》的特点
(一)坚持稳中求进。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综合素质评价要求、自主招生、理化实验操作考试等方面与现行政策保持稳定,减少家长焦虑,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巩固提高“双减”工作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职普融通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深化改革,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特色多样化发展。
(三)坚持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深化违规招生治理,不断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四)坚持教育公平。根据上级要求,对国家规定以外的加分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和清理,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回应群众关切。
总的来说,《实施方案》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平稳过渡,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教师、学生和家长都不必过度担忧。
政策问答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哪些记分科目?
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简称体育)、信息技术等11个科目,其中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学包括实验。
二、考试范围是什么?
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年版),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三、如何组织考试的?
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采取书面考试;体育采取统一测试的方式;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采取操作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