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泉州市丰泽区海滨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报名指南

更新时间:2024-08-10 15:26:35作者:佚名

泉州市丰泽区海滨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报名指南

  泉州市丰泽区海滨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通告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6个班

  二、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城东街道庄任社区及居住在本社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不及龄的儿童不予报名。

  三、招生范围

  1.持有本服务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户籍关系必须在丰泽区城东街道庄任社区的适龄儿童。)

  (1) 优先招收持有本服务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三一致”,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服务片区适龄儿童,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登记需提前书面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名。未经学校同意,超过报名时间一律取消在本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如持假证登记,按政府文件规定将取消入读区公办学校资格,并报送相关单位追究责任。

  (3)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要求: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4)自2022年起区属小学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三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就读满三年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申请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就读满三年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校申请入学。

  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或划片分流等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附近的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2.本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但不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分2类情况安排:①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②其父亲(母亲)为我区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如其父亲(母亲)在我区没有房产 (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子女,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闽教合作〔2018〕22号)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精神,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近入读。

  (3)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4)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2017年公布)的有关规定办理。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符合以上招生对象条件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和户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湾居民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其父母在丰泽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持有房产的还要提供住房产权证明。

  符合上述1-3类对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手机端入口闽政通找到泉州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丰泽区模块;电脑端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网上办事——“教育入学”一件事——丰泽区入口进行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学校负责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同时报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随迁适龄子女

  (1)非本区户籍的在我区具有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简称“两证”)的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小学需提供: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我校服务区内居住证);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两证”签发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从2023年秋季开始,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提供连续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社保缴交时间2024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2)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人员(简称“四区人员”),在丰泽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适龄子女到丰泽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持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社区证明(我校服务区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且在租赁期内);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交时间2024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上述招生对象条件的我校服务区内外来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于7月5日-7月6日通过手机端入口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丰泽区模块;电脑端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网上办事——“教育入学”一件事——丰泽区等入口进行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学校负责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同时报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四、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入学办法

  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确定优待照顾对象范围,优化细化入学程序,认真做好政策性优待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的统筹工作。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照顾,军人子女在本区享受教育优待政策,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在区范围内就近就便安排学校接收。此类对象需以单位统一申请,经相关部门确认后,送区教育局审核,申请时间6月24日-6月28日。

  2.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涌泉”人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6月6日-6月28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6)网上申报。

  五、报名登记(申请)办法

  请家长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在手机端入口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丰泽区或电脑端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网上办事——小学入学一件事——丰泽区,根据提示报名登记。

  7月1日—7月4日: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教育优待对象和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登记。

  7月5日—7月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随迁适龄子女网上申请入学登记。

  六、线下便民咨询服务

  家长进行网上报名登记若出现异常情况,可到学校具体咨询。若网上报名登记无异常,则不必到校咨询。

  1.咨询时间: 7月7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咨询地点:儒雅多功能厅

  3.携带材料:①片区内适龄儿童:户籍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需复印首页、户主、家长、学龄儿童相关页码信息),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办理抵押贷款的请出示由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抵押证明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②随迁适龄子女:户籍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需复印首页、户主、家长、学龄儿童相关页码信息),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四区人员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社区证明),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或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缴纳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

  ③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和户籍、《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湾居民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其父母在丰泽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持有房产的还要提供住房产权证明。

  七、温馨提示

  1.敬请家长仔细阅读登记通告,按时登记,逾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及学位。

  2.7月18日,公布网上初审结果,家长可通过闽政通“泉服务”——小学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查看初审结果。7月25日前,学校公布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录取结果。8月1日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3.凡提供假户口簿、假身份证、假产权证等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入学就读资格,并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4.一年级新生入学前必须完成国家规定的0-6岁疫苗接种。请家长带适龄儿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当地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查验,换取《泉州市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于新生入学时将《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件交班主任。报名登记暂不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5.咨询电话:泉州市丰泽区海滨实验小学0595-22680247

  6.请关注学校公众号,招生相关信息会及时在公众号上发布。

本文标签: 子女  户籍  适龄儿童  教育局  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