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专员面试注意事项
2023-09-15
更新时间:2023-09-15 12:41:35作者:未知
2023下半年黄陂区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9日至10月13日,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市黄陂区行政审批局二楼教育窗口,联系电话:027-61009671、027-61000946。黄陂区内乘9、23路公交车到“百锦街定远政务中心”下车即到。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相关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认真阅读“申报提醒”和“注意事项”,及时查阅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1份(建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以便认定过程存档备查)。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3. ①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本区户籍人员提供);②本区居住证原件(在有效期内)(户籍不在黄陂区,有居住证的人员提供);③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黄陂区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选择其一提交,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4. 《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论为“合格”。初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提供《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非指定《体检表》、非本市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体检表》A4纸一张正反双面打印)。
5.学历证书原件(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效期至少为2个月,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无法查询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的申请人,请提前到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核验后退回申请人)。认定系统不能比对验证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现场确认点可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若普通话证书原系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颁发的,请提前联系省语委办核查并出具证书真实有效的证明。联系方式:省语委办027-87328183;省测试中心027-67868066、邮箱:372537338@qq.com。
7.《学业成绩》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①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学业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在本人人事档案里复印),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印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②参加全国统考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注: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