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巢湖中考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详情
2023-07-05
更新时间:2023-07-05 22:55:45作者:未知
2023巢湖中考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详情:
(1)计划安排
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85%,按照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分解到全市各初中学校。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符合条件的全部单报名考生视为一所学校考生分配指标到校生计划。各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待考生资格审查后予以安排并公布。
(2)填报条件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等文件“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的规定,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分配到学籍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对因军队转业等政策性特殊情况从市外随迁转学到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巢湖市内转学和初中阶段“人籍分离学生”),可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志愿,与所在学校具备填报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资格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适应相同录取规则。此类考生如被录取,不占用所在学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
(3)招生录取
省示范高中首先录取该校全市统招生,再根据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须达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指标到校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须达到省示范高中录取要求。未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调整为全市统招生计划。在外地就读具有外地学籍的我市户籍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报考普通高中和初中起点“3+2”高职,必须参加我市中考,否则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