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春中小学招生入学方式 长春市中小学招生政策
2023-04-27
更新时间:2023-04-27 16:59:17作者:未知
2023长春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方式
(一)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招生总体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实行划片入学。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和学校学位预警相关规定。
“两个一致”原则,即: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父母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且户籍在工作地,父母一方为农村户籍等情形,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一方户籍一致的,视为符合此原则,下同);
2、户籍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
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各城区、开发区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二)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面向长春市城区、开发区招生。各城区、开发区根据各民办学校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