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实验金桥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2023-06-07
更新时间:2023-06-07 02:27:04作者:佚名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户口簿和医院相关证明提出申请,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备案,区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免试入学原则。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
(三)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鉴于划片招生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区教委对已经划定的中小学校招生服务区域不作大的调整。
1.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基本条件。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址与监护人房屋产权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
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入读学位紧张学校,除满足“三对口”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两条规定:一是“六年一户”,即招生地段内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入学;二是“提前一年”,即必须提前一年(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落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到周边学校就读。
2.参照“三对口”接收的户籍地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报名时除了出具前款所需材料外,还需九龙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九龙坡区的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3.不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户籍在我区但不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4.错过报名时间的户籍地学生
因户口迁入晚或其他原因导致错过报名时间,而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再接收的户籍地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调剂安排周边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5.户籍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公平公正入学,尽力解决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在做好户籍地学生招生报名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剩余学位,稳妥解决以下两类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1.购房入学
(1)基本条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在九龙坡区购住房(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不低于51%)且居住满半年(截至2023年5月)。
需提供: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房产证(如果因抵押、拆迁等无房产证,可提交购房合同、“渝快办”出具的不动产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2)录取原则。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购房的先后时间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2.积分入学
购房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安排学位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实行积分入学。
(1)基本条件。父(母)在九龙坡区经商(实业)或务工且连续居住(暂住)满半年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申请积分入学(截至2023年5月)。
(2)积分计算办法。入学积分按照生活积分、工作或经商积分和附加分三项计算总积分。
①生活积分。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具备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以证件登记时间为依据,1个月计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3年5月。
②工作或经商积分。以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当前在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3年5月。
随迁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九龙坡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按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计算积分,1个月计2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截至2023年5月。
工作或经商两项积分只能任选一项。
③附加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九龙坡区居住并就业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的工作生活积分、社保积分或经商积分折半计算(即工作生活积分1个月0.5分、社保或经商积分1个月1分),积分不封顶。
(3)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入学申请,按其积分高低排序,依据“排序优先,志愿循序,额满为止”的原则,依次录取,剩余学位安排满额后,九龙坡区不再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三)其他情况的入学安排
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区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照国家和市区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四)“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
重庆谢家湾学校:学校根据其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若有空余学位,面向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均在华润二十四城楼盘且无重庆谢家湾学校就读指标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招生入学。
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学校根据其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及小语种学生入学。若有空余学位,面向户籍(2023年6月9日前落户)在九龙坡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电脑摇号、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入学。
三、信息采集及日程安排
(一)信息采集
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关注“九龙教育”微信公众号,分别进入“小学入学”“初中入学”链接进行信息采集,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s://www.jlxjzs.cn/xsc/pc/#/ 分别选择“小学”“初中”相应类别进行信息采集,经学校审核拟录取后,到拟录取学校报到。
(二)公办小学招生
6月10日-6月14日:户籍地学生进行网上入学申请。
6月11日-6月15日:学校根据区公安分局和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资料验证结果进行资格审核。
6月18日:户籍地学生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6月20日-6月24日:购房类学生进行网上入学申请。
6月25日-6月27日:学校根据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资料验证结果进行资格审核。
6月30日:购房类学生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7月2日-7月4日:积分类学生进行网上入学申请。
7月5日-7月7日:学校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料验证结果进行资格审核。
7月10日:积分类学生查询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7月12日前:审核通过并拟录取的学生到接收学校报到,逾期未到校完成报到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民转公”小学招生
1.发布通告
6月10日前,“民转公”学校通过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通告。
2.信息采集及录取
(1)协议入学类
6月15日-6月19日,楼盘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带上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入学协议等合法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资料提交。
(2)特殊人群子女入学类
按照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公安英模、烈士子女等特殊类型子女入学,解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人才龙卡”持卡人才子女入学。6月19日前,家长向相关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后将符合资格名单以公函形式发区教委,区教委进行统筹安排,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带上户口簿等合法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到。
(3)其他类
6月10日-6月14日,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均在重庆华润二十四城楼盘且对应房产无重庆谢家湾学校就读指标的适龄儿童若选择就读“民转公”学校,登录微信公众号“九龙教育”,或通过电脑端网址http://www.jlxjzs.cn/xsc/pc/#/,进入“小学户籍地学生信息采集”,点击“‘民转公’学校”录入信息。
6月15日-6月16日,审核摇号入学资格。
6月20日,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监督。学生可于6月20日12:00-6月21日18:00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6月21日18:00前,经摇号录取的学生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摇号录取的户籍地学生,请家长6月27日前带上户口簿等合法证明材料,到对口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学校上报区教委,区教委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接收。
6月27日前,“民转公”学校完成招生工作。
九龙坡区2023年小学招生各片区工作咨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