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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桓台县转学办理说明 桓台县转学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24 16:59:15作者:佚名

2023桓台县转学办理说明 桓台县转学政策

  转学说明

  1.具体转学政策以《桓台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管理办法》(桓教体字〔2019〕47号)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中,申请办理转学的相关材料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城区街道办事处已更名为少海街道办事处)。

  2.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时,可结合其他县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调剂;调剂仍无学位的,可于2023年8月28日-9月1日先行登记,待有空余学位时,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按照《桓台县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转学管理办法》(桓教体字〔2019〕47号)的相关规定办理。

  3.申请办理转学但未按时到转入学校报到的,视为放弃。

  4.小学申请转学无空余学位的,待该升入初中时,可以按照该升入初中当年的“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政策”办理初中入学相关手续。

  5.学校有空余学位,但无法满足需求时,转学业务办理的先后次序为:

  (1)符合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其他各类优待对象的子女。

  (2)在外区县就读的桓台籍学生。

  (3)截至预约日期户口房产均在学校片区内且房产为孩子监护人或孩子本人的。

  (4)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含符合当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且房产为孩子监护人或孩子本人的。

  (5)桓台籍符合祖孙三代入学条件且户口在片区内的。

  (6)桓台籍符合祖孙三代入学条件且户口在片区外的。

  (7)有户(户口属少海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无房。

  (8)外来务工、经商租房(统一调剂处理)。

  办理原则:同等情况下,已有子女在同一学段就读的优先,房产证、户口办理日期早者优先(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以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监督报告》日期为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住房等情况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根据务工、经商时间和居住证时间先后排序。

  6.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将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

  7.业务办理与否取决于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以及房产等相关材料的办理时间,与登记先后顺序无关,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在预约时间提交相关材料,无需提前排队。

  8.学生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复印件1份。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家长提供的转学材料(学籍、年龄、就读年级、相关证件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坚决予以退回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文标签: 学位  桓台  子女  学校  桓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