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3-2024学年全日制中小学校校历
2024-04-25
更新时间:2024-04-25 00:24:07作者:未知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6日24:00(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类别
(一)市高层次人才及高技能人才
1、申报对象
顶尖人才,特聘人才A、B、C、D档,符合我市第一至六层次条件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正高职称人才,博士,获评中山市首席技师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由人才个人申报)
2、学位安排:(1)顶尖人才、特聘A、B、C档人才、第五层次以上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正高职称人才、获评中山市十大工匠的高技能人才、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持卡人。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或从市外转学的,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学校就读。
(2)特聘D档人才、第六层次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博士、获评中山市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的,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公办学校就读。
(二)总部企业人才
1、申报对象
中山市总部企业。(由企业统筹申报)
2、学位安排:(1)总部企业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按照附件1《总部企业子女入学名额安排方案》分配的入学名额,填写并提交《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入学名额为市直属或镇街公办学校学位。
(2)总部企业董事长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或从市外转学的,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学校就读,限本人使用,不占用上述名额。
市直属学校学位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入读;镇街公办学位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总部企业所在镇街或人才户籍所在镇街、人才房产所在镇街统筹安排入读(三选一)。
(三)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人才
1、申报对象
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详见附件2。(由企业统筹申报)
2、学位安排
(1)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小学和初中的,由市教体局协调安排2个市内学位,同时,根据企业上年度形成的财政贡献规模每2亿元增加1个市内学位。
(2)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董事长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初中或从市外转学的,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学校就读,限本人使用,不占用龙头骨干企业学位名额。
(四)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人才
1、申报对象
中山市新引进投资总额10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不含增资扩产项目),新引进企业需于2023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注册落地。(由企业统筹申报)
2、学位安排
在我市投资落地的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小学、初中,由市教体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到市内学校就读。
(五)研发投入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
1、申报对象
中山市2023年度研发投入5000万元以上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统计数据,近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以上。
提出申报的科技人才须与所在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社会保险,在企业研发部门从事研发岗位,并参与企业上年度研发项目的科技人才。(由企业统筹申报)
2、学位安排
符合申报要求的研发投入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幼儿园、小学和初中的,填写并提交《中山市研发投入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入学名额为市直属或镇街公办的学位。市直属学校学位,根据企业研发投入总额排序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入读,未获得市直属学校名额由市教体局优先安排镇街公办学校入读。
三、申报方式
本年度人才子女入学优待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子女入学”,根据人才类别选择相应申报模块,按照申报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具体申报指引详见附件3《子女入学申请人操作手册》。
四、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申请入读幼儿园、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含插班)学生须符合以下年龄要求:
1.幼儿园阶段
(1)小班:出生日期介于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2)中班:出生日期介于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3)大班:出生日期介于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2.小学一年级: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3.初中一年级:小学2024届毕业生。
(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及企业人才在申报子女入学优待需求后,仍须按照市教体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为子女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具体时间和登记要求请关注市教育和体育局发布的公开信息。
(三)入读学校由市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按照人才意愿优先安排,若人才不接受安排,则自行解决人才子女入学。
(四)领军培育入库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优待事项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另行通知。
(五)企业同时满足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市研发投入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等多重优待条件的,按照企业意愿择一类别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超出分配名额申报的,不予受理。
(六)人才子女入学优待事宜可按照人才类别致电咨询对应部门(详见附件4)。
(七)申请人及工作单位应对申报信息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将送相关部门备案。
(八)总部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研发投入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子女入学优待申报工作由各企业安排专员统一进行广东政务服务网填报。
(九)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子女入学优待申报材料后,收到办理流水号短信即表示提交成功,请等待各业务部门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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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总部企业子女入学名额安排方案
2.中山市制造业龙头骨干(培育)企业名单
3.子女入学申请人操作手册
4.子女入学事项咨询电话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