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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信宜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招生办法

更新时间:2023-12-03 19:44:44作者:佚名

茂名信宜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招生办法

  信宜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及招生办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为平稳有序做好信宜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

  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划片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要求,采取单校划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学区范围,招生时根据入学对象的户籍及住房情况安排学位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初中按独立学段安排学位,不采取对口直升。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名额时,采取电脑派位的办法招生。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实行“阳光招生”,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一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且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房户一致:指入学对象户籍地址、房产地址与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均在同一学区内。

  (二)房户不一致:指入学对象户籍地址、房产地址只有一项或均不在所填报志愿学校的学区内,但户籍地址、房产地址至少有其中一项在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覆盖的学区内。

  (三)无房无户:指户籍地址、房产地址均不在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覆盖的学区内,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市直学校覆盖学区内招生报名日期截止前连续6个月的租赁证和市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招生对象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具有的“房”指招生对象父母或三代同一户口簿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且占有房产份额的100%。房仅限于住宅类型房产,不含商业、工业等。“户”指招生对象的户籍。“房”以《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对已购买商品住房,暂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交以下材料:全款购买的提交全额购房发票、市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及市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凭证;按揭购买的提交购房发票、市住建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银行按揭合同、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及市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凭证。

  本办法的“房”“户”均指在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覆盖的学区内的房产和户籍。

  三、划分学区

  根据人口分布及各学校的学位情况,对我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学区划分,小学共划分为17个学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信宜市教育城小学、信宜市第一小学、信宜市田家炳小学、信宜市第三小学、信宜市实验学校(小学部)、信宜市第五小学、信宜市第六小学、信宜市第七小学、信宜市第八小学、信宜市第九小学、信宜市第十小学、信宜市第十一小学、信宜市第十二小学、信宜市大坡山小学、信宜市第六中学(小学部)),初中共划分为10个学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信宜市教育城初级中学、信宜市第二中学、信宜市华侨中学、信宜市实验学校(初中部)、信宜市第四中学、信宜市第五中学、信宜市第六中学、信宜市第八中学)。

  (一)小学学区范围

  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信义大道以西;六运高速连接线以北;南玉大道以东;教育城大道以南。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南玉大道、洛湛铁路、培英北路(规划)以西;教育城大道、梅岗大道、文德路(规划)以北;梅岗公园、育才北路以东;红旗东路(规划)以南。

  3.信宜市教育城小学:梅岗公园—育才路—教育城大道—南玉大道—碧桂园丰汇城—书香大道(规划)—新城大道(规划)—平塘路(规划)以西;平湖东路路口—包茂高速连接线—平塘路(规划)路口以北;陈锦四街街口—银湖东路—平湖东路以东;陈锦四街(银湖东路60号—鸿泰华景)以南。

  4.信宜市第一小学:玉湖西路287号—367号以西;金湖西路1号—145号以北;金湾一路2号—24号(双号)、解放路111号-113号(单号)、中兴街1号(金宛大厦)—中兴路85号(单号,市科学馆)、新凤路2号—8号(双号)、中兴五路122号连接新村路113号(明珠华庭)—迎宾大道北(华侨中学饭堂背)以东;迎宾大道北(华侨中学饭堂背)—迎宾大道北124号、电力街接人民北路—玉湖街1号以南。

  5.信宜市田家炳小学:新凤街1号—9号(单号)、中兴路137号—189号(单号,中兴街与人民路相交红绿灯路口)、解放路132号—138号(双号)、金湾一路1号—7号(单号)、金湖西路149号—219号(单号)以西;新尚东路2号至108号—新尚路2号—80号(双号)以北;迎宾大道北338号(市人社局)—迎宾大道北252号(双号,鸿泰华府)以东;中兴四路1号—153号(单号)以南。

  6.信宜市第三小学:育才北路、梅岗大道(育才北路与梅岗大道交汇处至梅岗公园东侧)、梅岗公园东面山脚以西;陈锦四街(银湖东路58号—陈锦垌油库)以北;玉湖东路446号(东悦大厦)—银湖东路58号以东;竹山路1号—竹山路139号(育才北路与竹山路交汇处)以南。

  7.信宜市实验学校(小学部):新尚东路97号—银湖西路137号(单号)以西;站前大道1号—9号(单号)以北;站前大道9号—人民南路222号、迎宾大道南426号—330号(双号)、民宾巷(规划)(迎宾大道南330号—人民南路137号)、人民南路84号—人民路162号(双号)以东;新尚东路1号—97号(单号)以南。

  8.信宜市第六中学(小学部):信义大道北、竹山路、大旺路(规划)、洛湛铁路以西;红旗东路(规划)、南玉大道、育苗路(规划)以达到以北;育才北路(林科所—丁堡路口路路段)、环城东路290号-398号(双号)以东;格致路(规划)以南。

  9.信宜市第五小学:宝湖西路(宝湖西路1号—市自来水厂)、玉湖西路(城北派出所—玉湖西路286号)以西;玉湖街以北;电力街、体育一路以东;宝湖西路1号、城北大道38号、城北大道47号、好运路(规划)延长线(山背村山岭)以南。

  10.信宜市第六小学:人民路129号中国电信大厦—人民南路百富广场、民宾巷(规划)以西;东汇路(规划)(迎宾大道南313号—兴达御景城)、东汇路(规划)、东风路(规划)、恒华路(规划)以北;粤桂路(恒华花园—飞鹰)以东;新尚路95号(信宜市烟草专卖局)—人民路129号(中国电信大厦)以南。

  11.信宜市第七小学:信义大道北以西;工业一路1号—23号(单号)、工业路62号—128号(双号)、格致路(规划)以北;玉湖东路2号—324号以东;高城大道(规划)以南。

  12.信宜市第八小学:绿鸦河以西;迎宾大道南、粤桂路以北;城西大道(规划)以东;玉都大道(规划)、长顺一路(规划)、长顺二路(规划)、吉祥北路(规划)以南。

  13.信宜市第九小学:体育路、体育一路(包括城市尚品小区)以南;新村路1号至75号(单号),75号至迎福大厦2栋以西;中兴四路4号—114号(双号)、迎宾大道(绍秀图书馆—玉都公园正门路口)以北;绿鸦河(飞鹰)至新里大塘边村14号以东;玉都大道(规划)以南。

  14.信宜市第十小学:东汇路(规划)—迎宾大道南—南环岛、南环岛—城南大桥、平湖西路以西;新城大道(规划)以北;玉都大道(规划)、富强大道(规划)、城西大道(规划)以东;粤桂路(安检站—粤桂路110号,双号)、恒华路(规划)、东风路(规划)、东汇路(规划)以南。

  15.信宜市第十一小学:大石路(规划)以西;高城大道(规划)以北;宝湖东路1至394号、阅湖路(规划)以东;大田路(规划)(大田头村)以南。

  16.信宜市第十二小学:平湖西路以西;砺儒大道以北;玉都大道(规划)以东;新城大道(规划)以南。

  17.信宜市大坡山小学:环城东路327号(礼墟路口)—409号(丁堡路口)以西;竹山路6号—194号(丁堡路口)以北;玉湖东路326号—444号(竹山桥头)以东;工业一路、工业路以南。

  (二)初中学区范围

  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与该校小学部学区范围相同。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与该校小学部学区范围相同。

  3.信宜市教育城初级中学

  (1)玉都街道:与教育城小学的学区范围相同。

  (2)东镇街道:银湖三街51号—水岸新都销售中心以西;新城大道(规划)以北;六运北路(规划)、吉祥路、385乡道、东风路(规划)以东;华侨大道、迎宾大道、迎宾大道366号—银湖三街51号以南(双号)。

  4.信宜市实验学校(初中部):新尚东路97号—银湖西路49号以西;银湖西路49号—迎宾大道南364号以北;迎宾大道(364号—266-4号,双号),华侨大道(规划)、恒华路(规划)以东;粤桂路、迎宾大道、新堤东路、732电台宿舍—新尚东路、新尚东路以南。

  5.信宜市第二中学:

  (1)玉都街道:与市三小的学区范围相同。

  (2)东镇街道:玉湖西路、金湖西路(玉湖西路141号—金湾一路)以西;金湾一路—人民路46号—人民北路与玉湖三街交汇处以东;玉湖三街以南。

  6.信宜市华侨中学:人民北路108号(信宜供电局)—人民北路2号(双号,建筑公司)—人民路37号—人民路51号(单号)以西;中兴街、中兴路以北;迎宾大道北309号沿玉都公园山脚连接体育五街至体育五街2号以东;体育二路—电力街以南。

  7.信宜市第四中学:阳光公寓—玉都公园山边、中兴路1号—中兴路189号(单号)、解放路132—138号(双号)、金湾一路1—9号(单号)、金湾一路9号—金湖西路219号以西;新尚东路2号—108号(双号)、新堤东路、迎宾大道、粤桂路以北;进科路(规划)、禹神轩花园、长塘新屋村、长塘东方红村、长塘垌心村、新里大塘边村以东;玉都大道(规划)、体育路以南。

  8.信宜市第五中学:文昌大桥—玉湖三街以西;玉湖三街、电力街、体育二路连接体育五街、体育路(规划)与好运路(规划)以北;好运路(规划)以东(含新里六墩村、山背村);文昌大桥以南。

  9.信宜市第六中学:即市十一小、市七小、大坡山小学、六中小学部的学区范围。

  10.信宜市第八中学: 市八小的东围墙沿448乡道、进科路(规划)、恒华路(规划)、东风路(规划)、六运北路(规划)、新城大道(规划)、平湖西路以西;砺儒大道以北;玉都大道(规划)、富强大道(规划)、城西大道(规划)以东;长塘大椪垌村、乌石塘村、坡岭居委会、十腰村委会以南。

  各校学区范围详见《信宜市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示意图》,如文字表述不详尽的,以示意图为准。东镇街道、玉都街道未列入市直学校学区范围的村(居)民子女继续按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办法及渠道入读相应学校。

  四、报名和录取

  (一)报名

  1.报名。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每年5月31日前)登陆信宜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平台(网址开放后另行通知)填报相关信息和入学志愿,上传户籍、住房、社保等相关资料。

  填报志愿时,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1个学区保障学校选项、1-3个其他学校选项)。房户一致的,必须填报所在学区学校作为保障选项,享受学区保障;房户不一致或无房无户的,没有学区保障选项。

  2.审核。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网上审核,并联合市公安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建局、市社保局等分别对入学对象的户籍、住房、社保等资料进行核实。

  3.公示。市教育局将学生报名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二)电脑派位

  报名情况核定后,根据入学对象户籍、房产、志愿等情况进行电脑派位,分批依次录取。(见下表)

  自2022年1月1日《信宜市中心城区搬迁安置实施意见(试行)》生效实施之日起,凡是选择商品房式安置的拆迁户,为对推进城市发展、节约优化土地使用作出贡献的,所安置的商品房户主子女、孙辈(标准按本办法第二条对“房”“户”的定义执行),可选择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任一所就读。建设相应学校所需土地的征地户,该户入学办法可按征地时签订的入学合同(协议)执行。

  如存在首次入户的户籍即在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且没有迁出过户籍的父母及法定监护人,其子女在三轮电脑派位中均无法获得派位的,市教育局将根据市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情况予以统筹调剂解决。

  (三)结果公布

  招生平台将录取结果通过短信发到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同时公布各校的录取结果及学位情况。

  五、本招生办法只适用于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其他各年级学生在原校就读。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信宜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信宜学校如有其他年级可招生,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本招生办法所列学校均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执行国家公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禁止收取制度外的一切学杂费、择校费、赞助费等。

  七、本招生办法从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开始实施,市教育局根据本办法制定当年的实施细则落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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